聯合租賃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聯合租賃是指多家有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公司對同一個融資租賃項目提供租賃融資。由其中一家租賃公司作為牽頭人。無論是相關的買賣合同還是融資租賃合同都由牽頭人出面訂立。
聯合租賃的方式
其方式是,由一家融資性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進行融資租賃交易,但是部分租賃融資額來自其它的一家或多家融資性租賃公司。它們的相互關係仍是
受託人和委託人的關係。這是融資性租賃公司之間,在承辦融資規模較大的項目時的一種利益分享和
風險分擔的合作方式。
各家租賃公司按照所提供的租賃融資額的比例承擔該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和享有該融資租賃項目的收益。各家租賃公司同作為牽頭人的租賃公司訂立體現
資金信託關係的聯合租賃協議。牽頭人同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以及同用戶企業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同自擔風險的
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同類合同毫無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