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紋
皮紋
皮紋是指生於手指、手掌以及腳趾、腳掌上凸起的紋路。生於手指上的叫指紋,生於手掌及腳掌上的分別叫手掌紋及腳掌紋。皮紋一經發育完成,至此,終生不變。故皮紋已廣泛應用於刑偵界、醫學界、生物識別領域。
1. 每一個指紋都具有可與其它指紋相區別的獨特性。不僅與他人不同,就是自己的十個手指紋也不相同。包括皮紋樣式、皮膌高低、密度、數量及三叉點的位置都不相同。
2. 1877年,英國駐印度的內務官赫斯查爾(Hersche)統計了居民的契約、收據及犯罪登記等按印指紋后,最先證實指紋不會重複,而且因人而異。
1. 1856年,人類學家威爾克(Welker)把自己55歲與35歲的指紋進行對比研究,首先證實了指紋的不變性。
2. 即使因勞動磨損后或者受傷后再生的皮紋樣式、數量、紋形都還是與原來的相同。
3、出生后就不變。皮紋是胎兒在母體內第13周時開始出現細部紋路,24周紋路形成,然後就固定下來,終生不變。
1、遺傳物質、基因或染色體是決定皮紋特性的物質基礎
2. 正常人體細胞中有23對染色體,如果染色體的數目或結構發生變化,就會引起相對應的皮紋產生變異。因此,皮紋的變異都與遺傳有關。
3. 皮紋分化的期間,如有特殊遺傳時,就會產生出不同的皮紋樣式。例如唐氏症候群
皮紋的特性 唯一性: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枚指紋。就是自己的十個手指紋也不相同。包括皮紋樣式,皮紋高低,密度,數量及三叉點的位置都不相同。不變性:凸起的紋絡從出生到死亡一生不會發生變化即使因勞動磨損后再生的皮紋樣式,數量,紋形都定是與後來的相同。遺傳性:科學統計,直系親屬之間皮紋或多或少會有所相同。正常人體細胞中有23對染色體,如果染色體的樹木或結構發生變化,就會引起相對應的皮紋產生變異。因此,皮紋的變異都遺傳有關。 1926 年Harold Cummins教授主導此一領域研究,並於“美國形態學會”上提出Dermatoglyphics這項專有名詞。至此,Dermatoglyphics(皮紋學)正式成為專業研究領域之學問。同時期,Dr.Cummins在研究中發現,染色體或腦部異常的病例,都有異於常人的皮紋。當胚胎於母體13周時,其手足之皮紋開始發育形成,直至第24周,細部的紋線才會繼續發育完成,至此終身不變。並與胎兒的腦部發育產生關聯(胎兒的腦部細胞亦於第15周時開始由中心部位開始形成)。此一重要發現,亦經國內外“醫學遺傳”多項著述及文獻中載明。1950年:加拿大腦外科教授Penfield所發表的《身體各部位與腦之關聯之斷面圖》亦顯示出手指皮紋與大腦間密切之關聯。日本的醫學專家品川加野博士亦提出:“左右手手指與左右腦之間具備密切聯結的關係。”1981年:Roger W.Sperry教授及其助手提出“雙腦論”,獲得諾貝爾生物醫學獎,“雙腦論”中明確指出了大腦功能與左右手之間的關係。
拇指:反應我們大腦前額葉區的功能,從皮紋學的研究得知,拇指可以顯示我們的精神力量,是大腦的指揮中樞。在先天傾向的表現上:左手拇指,代表創造力、領導力、想象力、目標力、直覺力、群體的成就動機等開創智能,也與內省智能相關。右手拇指,代表溝通力、管理力、計畫力、判斷力、個體的成就動機、也與人際智能相關。
食指:反應我們大腦後額葉區的功能,從皮紋學的研究得知,食指可以顯示我們的思維能力。在先天傾向的表現上:左手食指,代表空間心像、想象思考、空間藝術概念、自我期許等心像智能發展相關。右手食指,代表邏輯推理、概念理解、計算分析、語言表達等邏輯/推理智能發展相關。
中指:反應我們大腦頂葉區的功能,從皮紋學的研究得知,中指可以顯示我們的感官知覺-體覺能力。在先天傾向的表現上:左手中指,代表肢體律動、藝術學習與感受欣賞等律動智能/藝術智能發展相關。右手中指,代表分辨動作、操控肢體、理解操作、分解結合等操控智能/運作的肢體動覺智能發展相關。
無名指:反應我們大腦顳葉區的功能,從皮紋學的研究得知,無名指可以顯示我們的感官知覺-聽覺能力。在先天傾向的表現上:左手無名指,代表聲音感受、音樂欣賞等音受智能/音用的音樂智能發展相關。右手無名指,代表辨識聲音、理解語言、學習記憶等語文/記憶的語言智能發展相關。
小指:反應我們大腦枕葉區的功能,從皮紋學的研究得知,小指可以顯示我們的感官知覺-視覺能力。在先天傾向的表現上:左手小指,代表視覺感受、圖像欣賞等圖像/認知的空間智能發展相關。右手小指,代表視覺辨識、觀察理解、閱讀能力等觀察/閱讀的自然觀察智能發展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