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漿稠度試驗
建築學試驗
砂漿稠度是用標準圓錐體,在規定時間內沉入砂漿拌和物的深度(即沉入度),以mm表示。砂漿稠度對施工的難易程度有重要影響。砂漿稠度試驗主要是在建築施工前測定所用砂漿的稠度,用於確定配合比,或施工過程中控制砂漿稠度,從而達到控制用水量目的。
砂漿的流動性就是它的稠度。它是指砂漿易於攤鋪成薄層和能很好地填滿磚表面不平處的能力。
1.砂漿稠度測定儀:由試錐、容器和支座三部分組成。試錐由鋼材或銅材製成,錐高145mm,錐底直徑75mm,試錐連同滑桿質量300g;盛砂漿容器由鋼板製成,筒高180mm,錐底內徑150mm;支座分底座、支架及稠度顯示三部分,由鑄鐵、鋼及其他金屬製成。
2.鋼製搗棒:直徑10mm、長350mm,端部磨圓。
3.秒錶。
1.將試錐、容器表面用濕布擦凈,用少量潤滑油輕擦滑桿,保證滑桿自由滑動。
2.將砂漿拌和物一次裝入容器,使砂漿低於容器口約10mm,用搗棒自容器中心向邊緣插搗25次,輕擊容器5~6下,使砂漿表面平整,立即將容器置於稠於測定儀的底座上。
3.把試錐調至尖端與砂漿表面接觸,擰緊制動螺絲,使齒條側桿下端剛接觸滑桿上端,並將指針對準零點上。
4.擰開制動螺絲,同時以秒錶計時,待10s立即固定螺絲,將齒條側桿下端接觸滑桿上端,從刻度盤讀出下沉深度(精確至1mm),即為砂漿稠度值;圓錐容器內的砂漿,只允許測定一次稠度,重複測定時,應重新取樣。
(1)稠度試驗結果應以兩次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值,計算精確至1mm。兩次測試值之差如大於10mm,應另取攪拌后重新測定。
(2)以兩次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砂漿稠度測定結果,如測定值兩次之差大於2cm,應重新配砂漿測定。
(3)如稠度值不符合要求,可酌情加水或石灰膏,重新再測,直到符合要求為止。但從加水拌和算起,時間不準超過30min,否則重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