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丘縣
頓丘縣
梁大同二年(536年)立譙州,頓丘縣為州郡治所。天保三年(552年)入北齊,改頓丘為新昌縣,仍為譙州治和新昌郡治。太建十一年,入北周,復置頓丘縣,仍為南譙州治和新昌郡治。
隆安年間(397~401年),改頓丘郡為頓丘縣,治所在今安徽來安縣東1公里處,隸秦郡。南北朝,劉宋移頓丘縣治於新昌城(今安徽滁州市區),為新昌郡治。梁大同二年(536年)立譙州,頓丘縣為州郡治所。天保三年(552年)入北齊,改頓丘為新昌縣,仍為譙州治和新昌郡治。太建五年(573年)入陳,太建七年三月,移盱眙之北譙州鎮於新昌城。太建十一年,入北周,復置頓丘縣,仍為南譙州治和新昌郡治。隋開皇九年(589年),廢新昌郡,省高塘、樂鉅入頓丘,改名新昌縣。
南朝宋朝時僑置,治所在今濟南市歷城區孫村鎮。北魏以後廢。
北魏置,治所在今安徽宿州境內。北齊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