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省政府組成部門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徐強。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廳長:徐強
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胡明柱
黨組成員、副廳長:唐彥民
黨組成員、副廳長,省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林虎
黨組成員、副廳長:宋華東
黨組成員、副廳長:吳孔軍
黨組成員,省交通事業發展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溫勝強
廳總工程師:魏金立
廳二級巡視員:武景順
廳二級巡視員:李強
廳二級巡視員:張宏
廳二級巡視員:崔梅
廳二級巡視員:楊春梅

職責調整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運輸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省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省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省地方鐵路、民航產業發展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省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省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省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省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管理廳屬各類學校。
(十)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宣傳、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研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負責組織綜合性調研活動;統籌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
(三)法規處。組織擬訂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行業依法行政;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行業信用管理工作。
(四)綜合規劃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省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組織編製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負責編製公路、水路等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併發布有關信息;負責全省公路收費站點設置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擬訂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監管以及機關、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公路、水路省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提出全省公路收費站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的建議,經省政府批准后監督實施;指導全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通道、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費減免工作。
(六)人事教育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保護等工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
(七)建設管理處。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及維護的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省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全省公路、水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八)運輸管理處(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全省道路、水路運輸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船舶檢驗工作;指導全省有關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和汽車租賃等工作;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和標準,按規定負責道路、水路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九)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報送等工作。
(十)科技處。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網路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行業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生態文明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執法監督局。擬訂行政執法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管理中的貨運源頭治超工作;依法依規實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省交通運輸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按程序調用市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人員力量;參與實施交通管制。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製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機關行政編製122名。暫核定廳長1名,副廳長4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總規劃師、總會計師、安全總監、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處長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5名。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省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省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省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8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9月,入選河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2021年5月,河南省交通運輸廳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