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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挺

四川省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常務副書記

趙挺,男,漢族,生於1966年7月,四川射洪人,四川省委黨校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常務副書記。

2020年8月,遂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挺作出逮捕決定。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85年12月至1988年10月,在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1988年10月至1990年10月,在遂寧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工作。
1990年10月至1992年8月,在遂寧市政府財貿武裝部工作。
1992年8月至1993年1月,在遂寧市委組織部工作。
1993年1月至1996年4月,任遂寧市委組織部副主任幹事。
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遂寧市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
1997年3月至2000年7月,任遂寧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
2000年7月至2002年4月,任遂寧市委組織部經濟幹部科副科長、市委國企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任遂寧市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2005年6月至2010年8月,任遂寧市政府勞務輸出辦公室主任。
2010年8月至2014年7月,任遂寧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政府勞務輸出辦公室主任。
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遂寧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
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遂寧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4月至7月,任遂寧市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5月6日,遂寧市紀委監委消息,遂寧市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趙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7月24日,趙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遂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挺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2020年8月14日,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消息,中共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常務副書記趙挺(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遂寧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遂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挺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9月3日,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常務副書記趙挺(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向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遂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初至2017年1月,趙挺利用擔任遂寧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勞務輸出辦主任、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