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通知出台


2018年2月23日公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推進多校划片、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

通知要求


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
通知要求,要整體謀划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並提出“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制訂招生入學辦法,各省(區、市)要統籌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重點大城市和市縣招生入學工作。要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是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三是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布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通知要求,要積極穩妥推進所有地市、縣(區)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衝動強烈的地方,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划片;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依法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範圍加強監管;要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並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