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教育局

隆回縣教育局

隆回縣教育局成立於1977年,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現內設辦公室、人事股、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社會辦學管理股、財務統計股、綜治保衛股、計生辦8個股室,設就業辦、招考辦、教財辦、基建站、設備站、勤管站、教研室、校外教育中心、資助中心9個二級機構,另按相關文件規定設有監察室、督導辦、工會三個機構,現有工作人員143人。
全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792所,其中公辦學校380所,民辦學校412所。擁有國家級職業中專1所、省示範性普通高中2所、市示範性普通高中3所。全縣共有公辦教師7602人,在校(園)學生165708人,其中民辦學校(含民辦幼兒園)在校學生39353人。

機構職能


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建議並協助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遠、近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法規;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與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編製並匯總上報全縣各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管理全縣教育事業經費;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的開展,負責教育系統信息技術教育的開發與建設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的行政管理和教學業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辦好在隆回縣的其他中等專業學校,指導、協調各鄉、鎮和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環保教育及學生軍訓工作。
(六)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科技體制需要的社會主義教育體制及其運行機制。
(七)負責組織實施初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以及省、市關於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統一管理學校編製,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工作。
(八)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員工隊伍建設、管理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落實教師的各項待遇,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人才管理和流動、錄用審核、教師及教育工作者的獎勵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中專學校以及二級機構教職工的調配、勞動工資、考核、退休、評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及推廣普通話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縣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檔案和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製定畢業生就業安置政策、開闢就業市場,提供優質服務。
(十)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繼續教育、職工崗位培訓、成人自學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招生、選招飛行學員及全縣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制定中專學校、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歸口管理全縣教師獎勵基金會及教育系統對外交流、援助與合作工作,指導與教育有關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及縣直教育單位黨的建設、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考察、管理中心小學以上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以及有關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和教育工會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宣傳、文秘、文書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圖書館(室)建設及黨報黨刊、教育報刊發行;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政治業務學習、雙文明建設目標管理、作風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及事務性工作。
人事股
宏觀管理、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部門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才管理和新增人員的選聘工作;擬定有關政策和具體辦法,指導並推動學校人事、勞動管理體制和分配製度的改革等;負責指導管理全縣教師的考核、獎懲、職改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的調配工作;協助局黨委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搞好乾部的考察、任免、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會議記錄、服務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
基礎教育股
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進九年義務教育,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基礎教育文件精神,歸口管理指導全縣中小學德育、少數民族教育、學校共青團工作,歸口管理全國、省、市級重點普通中學的建設和報審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的教育教改和教研活動;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配套用書、音像用品和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組織初、高中畢業會考;負責普通中小學的招生組織、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普通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科級活動;擬定全縣基礎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環保教育、人口理論教育、國防教育。
成人教育與職業教育股
指導全縣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探索和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學籍管理和德育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招生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負責組織職業學校的畢業會考工作;負責重點職業學校的建設和申報工作;擬定全縣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在崗職工崗位培訓、基礎文化教育;擬定全縣掃除青少年文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農科教中心工作。
社會辦學管理股
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歸口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審批和申報;指導社會力量辦學的教學管理及質量評估;負責對不具備辦學條件或辦學質量不合格民辦學校的整頓;負責民辦學校的廣告審核、財務監管,制定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統計財務股
收繳管理審批圖書、儀器配置等專項經費;參與管理上級安排的教育專項經費,加強與財政局聯繫,確保教師工資福利和局機關正常辦公所需經費按時發放;制定教育事業年度發展計劃,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各項數據統計工作;加強財務專管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合理使用機關辦公、業務經費;負責機關財會工作。
綜治保衛股
負責教育政策、法規、法律執行情況的檢查,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制定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法制教育、普法宣傳和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法制副校長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教育系統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城管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人員編製在機關行政編製總額內單列。

領導之窗


劉祖中,局長,主持全盤工作
易佑勇,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人事、就業、黨建、老科協工作
寧佐健,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統計、教財、基建、招商引資
馬文超,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計生、民族事務、文化宣傳工作
胡名頂,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民辦教育、高校招生、設備管理
陽曉明,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校外教育、教研教改
阮海清黨委委員、主任督學,主持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分管成教、職教

歷任領導


局長:彭和生黃勝軍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