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監獄

高戒備等級監獄

黑龍江省哈爾濱監獄位於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德街2號,佔地17萬平方米,是關押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罪犯的高戒備等級監獄。是省內唯一關押外國籍罪犯和定點關押職務犯罪罪犯的監獄,也是全國二十所對外開放的監獄之一。

監獄簡介


監獄始建於1901年,113年以來,監獄幾經隸屬關係、地理位置和名稱的變遷和沿革,現監獄企業對外稱黑龍江省新生電器裝置有限公司。

歷史沿革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沙皇俄國攫取中東鐵路附屬地司法權,在中東鐵路附屬地的哈爾濱道里中國大街(中央大街246號)設置了 道里監獄。監獄佔地總面積1萬平方米。
1920年9月23日根據國民政府收回俄國治外法權的規定和司法部制定的《收回中東鐵路司法制度暫行辦法》,哈爾濱警察總局接收道里監獄, 12月31日,將道里監獄移交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監所監督處管理,改名為 東省特別區域監獄。
1932年東北淪陷后,偽哈爾濱高等法院接管了東省特別區域監獄。 1933年7月,更名為 北滿特別區監獄。根據1935年偽滿洲國第一、第二號敕令,1936年1月1日起廢止北滿特別區。1936年7月1日,更名為 哈爾濱監獄道里分監。
1945年9月3日抗日戰爭勝利后,蘇聯紅軍、國民黨哈爾濱特別市檢察署、警察局接管了監獄。1946年4月28日哈爾濱市解放后,人民政權接管了哈爾濱監獄,隸屬於哈爾濱地方法院。
1949年,更名為哈爾濱市監獄。1950年,由於朝鮮戰爭爆發,經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決定,將設在撫順的偽滿洲國戰犯管理所暫時遷至哈爾濱市監獄內,溥儀等一些戰犯被押送到哈爾濱市監獄關押,戰犯管理所仍隸屬於公安部,1954年3月,戰犯管理所從哈爾濱市監獄遷回撫順。
1951年,根據公安部、司法部《關於監所管理目前宜歸公安部門負責的決定》,1951年11月,哈爾濱市監獄劃歸哈爾濱市公安局領導,收押哈爾濱地區已決和未決犯人。
1962年9月,哈爾濱市監獄隸屬於黑龍江省公安廳勞改局,更名為黑龍江省第三監獄,對外稱哈爾濱新生開關廠。1967年,獄址從道里區中央大街246號遷至香坊區東門街1號(現香德街2號)。1981年更名為黑龍江省哈爾濱監獄。1983年改隸於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時稱黑龍江省司法廳勞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