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決策
行政主體為履行職能所做的決定
行徠政決策是指行政主體為履行行政職能所做的行為設計和抉擇過程,它是公共組織,特別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國家政務和社會公共事務過程中所做出的決定。公共組織針對社會生活中存在的或正在發生的問題做出決策,並轉化成相關的公共項目,通過調動各種組織機構,調配各種社會資源,運用各種功能手段,達到問題的解決、政治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的目標。
為了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9年4月20日制定發布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行政決策是決策的一種,它是行政機關為履行行政職能所作的行為設計和抉擇過程。它具有不同於其他決策的特點。主要有:行政決策主體是特定的,只有具有行政權的組織和個人才能成為決策主體;由於行政管理的範圍和內容極其廣泛,行政決策的客體是廣泛的;既定的行政決策不僅對行政組織成員,而且對各級行政組織的管轄範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都有約束力,表現出行政決策的一定權威性。
行政決策
現代行政決策由行政決策中樞系統、行政決策諮詢系統,行政決策信息系統和行政決策審批控制系統組成。
在現代行政決策的組織體制中,存在一個承擔全面決策責任并行使最後決策權的核心集團,這種核心集團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行政決策中樞系統,又可稱為行政中心,它由擁有行政決策權的領導機構及其人員組成。行政決策中心的任務主要是領導協調和控制整個決策過程,確認決策問題和決策目標,然後最終抉擇方案,即“斷”。行政決策中樞系統是現代行政決策體制中的核心部分,居於核心地位。在整個行政決策過程中既是主要權力的行使者,又是主要責任的承擔者。行政決策的正確與否和行政決策的中樞系統有著重要的關係。
它是一個為行政決策服務的輔助機構,主要由各專業科學研究機構和政策研究機構和政策研究機構及其人員組成,又可稱為行政決策的“智能團”、“思想庫”、“頭腦公司”或“腦庫”。它的特點是輔助性和獨立性,功能和任務在於首先是發現問題並向決策者提出問題,使某個決策問題引起決策者的注意,將此問題提上議事日程,其次是擬定決策方案,再者是協助中樞系統對決策方案進行評估。
行政信息系統的主要任務是收集和加工處理各類行政信息,為決策中樞系統和諮詢系統服務。現代社會是一個信息社會,信息量大且變化快。而現代行政決策必須掌握較為全面、準確和及時。行政信息是行政決策的基礎,行政信息系統的工作在整個行政決策過程中起著基礎作用,屬“神經系統”。
由行政決策中樞系統之上或之外的有權機構組成,依法對行政決策的有效性進行審批控制的組織體系。當前我國行政決策審批控制系統有:全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行政決策是政府的一種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國家行政事務時,為了達到預定的目標,根據一定的情況和條件,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系統地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有關信息的基礎上,對所要解決的問題或處理的事務做出決定。行政決策過程包括以下主要階段和步驟:
這是行政決策活動的第一個階段,他構成決策的前提。目標的確定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對整體環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決策的理由;二是在探查出所積累材料的基礎上,分析和辨明決策的條件,進而確立決策目標。對問題的準確、完整的陳述和抽象,是決策目標正確的前提。
徠這一階段的基本任務可以表述為:列出別選方案;確定備選方案的執行後果;對備選方案可能的後果進行對比性評價。這種設計活動是基於人類的創造性思維,按照綜合、整體、效用、動態的原則,選擇最優或者是次優的過程。
在備選方案擬定之後,就進入選定行政方案的關鍵階段,因為它直接關係到行動方向以及達到什麼目標的問題。方案的價值標準一般是方案實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滿意決策方案一共有五項要求,然而在實際中,任何決策方案,至多只能達到可以得到滿意的有限目標。
這是指在整個決策過程的確定目標、擬定方案和選擇方案的不同階段中,不斷地通過信息反饋,對過去的抉擇進行實踐性評價和檢驗,尤其是對最後的抉擇進行實踐性評價和檢驗,驗證決策的正確與否及其程度,及時修正決策方向或彌補決策遺漏,從而避免重大決策失誤。
行政決策是指行政部門的決策,涉及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它一般包含三方面的意思:首先,行政決策是政府的一種行政行為,其性質具有國家法定的行政權力。其次,行政決策是所有行政機關的重要功能,既要體現國家意志,又要反映自身制度化和組織化的行為。再次,行政機關在做出處理公共事務的決定時,應當遵循行政管理活動程序,對所解決的問題,根據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擬定多種方案,並選擇一個滿意的方案依法付諸實施。
行政決策與其它非行政決策相比,它是以國家權力為其後盾的,具有強制性、權威性與社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