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舊縣名,位於黑龍江省原合江專區,今為黑龍江省直轄七台河市。
1965年3月1日,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委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2月2日電示,下發了《關於建立七台河特區的通知》,決定組建七台河特區,。同年5月20日,七台河特區正式建立,實行政企合一管理體制,七台河特區和七台河礦務局一體辦公,屬黑龍江省合江地區轄。1968年4月20日,經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七台河特區革命委員會,仍屬合江地區轄。
1970年4月1日,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示下發通知,將七台河特區改稱七台河市,隸屬關係不變,為地轄市。
1983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
七台河由地轄市升格為省轄市,是黑龍江省10個直轄市之一。同時實行市管縣新體制,合江
地區管轄的
勃利縣和
寶清縣的宏偉、
嵐峰兩個公社,劃歸七台河市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