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水平斷面的結構部件。
《鋼結構設計規範》第8.4.3條規定:格構式柱或大型實腹式柱,在受有較大水平力處和運送單元的端部應設置橫隔,橫隔的間距不得大於柱截面長邊尺寸的9倍和8m。在格構式柱或大型實腹柱中設置橫隔是為了增加抗扭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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