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The Chinese Society of Academic Degrees and Graduate Education,CSADGE),是由依法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組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教育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發展歷史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於1994年7月26日正式成立。2013年12月28日召開了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現任會長為趙沁平院士,副會長為謝和平院士、陳子辰教授、陳十一教授、姜勝耀教授、丁雪梅教授、張淑林研究員、馬懷德教授、朱秀林教授,秘書長為楊斌教授,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共有理事單位252個,其中常務理事單位85個。理事會成員有教育行政部門、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等。

主要職能


活動組織

學會自成立以來,按照章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多次組織全國性學術會議,並積極開展國際交流。
學會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理論和實際問題的研究,組織學術交流,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合作,開展諮詢、培訓等活動,以促進工作,推動改革,為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學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體系作出貢獻。

組織刊物

學會內部刊物有學會《會訊》、《國外研究生教育動態》期刊(電子版)。學會從2012年開始編寫、出版分年度的《中國研究生教育研究進展報告》。該報告定位在“匯聚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展示研究生教育研究現狀、啟示研究生教育研究方向、促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為更好地了解國外研究生教育情況,緊密追蹤國際研究生教育最新動態,加強中外研究生教育的比較和借鑒,學會的《國外研究生教育動態》期刊(電子版)每月選載、翻譯世界各地報刊媒體和高等教育機構發布的最新信息,全面報道國外研究生教育的最新情況,目前已形成熱點關注、國際新聞、數據與調查、聚焦中國、書籍推薦等幾個固定板塊。學會現有兩部會刊,分別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與《研究生教育研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領域中發揮著重要的影響力,該會刊注重學術性、基礎性和前沿性研究成果,緊密聯繫改革與發展的動態,突出專題研究。《研究生教育研究》以“鼓勵探索、激勵創新、倡導求真”為期刊宗旨,旨在傳播、交流研究生教育研究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第五屆理事會主要領導
學會職務姓名所在單位∕職務職稱
會長趙沁平國家教育部原副部長院士
副會長謝和平四川大學校長院士
陳子辰浙江大學原黨委常務副書記教授
陳十一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
楊 斌清華大學副校長教授
丁雪梅哈爾濱工業大學副校長教授
張淑林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副校長研究員
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朱秀林蘇州大學校長教授
秘書長姚 強清華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副秘書長劉惠琴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副研究員
趙 瑜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主任助理

理事會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組成名單
編號理事單位名稱理事姓名
1會長趙沁平
2副會長謝和平
3副會長陳子辰
4副會長陳十一
5副會長姜勝耀
6副會長丁雪梅
7副會長張淑林
8副會長馬懷德
9副會長朱秀林
10文理科工作委員會高岱
11工科工作委員會胡洪營
12農林科工作委員會於嘉林
13師範類工作委員會張弛
14醫藥科工作委員會段麗萍
15信息委員會黃海軍
16德育委員會張穎
17評估委員會林夢泉
18學術委員會陳子辰
19學會秘書長楊斌
20保險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郝演蘇
21城市規劃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彭震偉
22出版專業學會工作委員會張志強
23法律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韓大元
24翻譯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平洪
25風景園林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雄
26工程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賀克斌
27工程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劉惠琴
28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酈金梁
29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董克用
30國際商務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趙忠秀
31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馬箭飛
32會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化成
33建築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朱文一
34教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張斌賢
35金融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庄毓敏
36林業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張志強
37旅遊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白長虹
38中醫藥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偉
39農業推廣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於嘉林
40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謝立中
41審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家新
42獸醫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祥瑞
43稅務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童錦治
44體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胡斌
45圖書情報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綱
46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朱順龍
47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謝新洲
48藥學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余伯陽
49醫學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段麗萍
50藝術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丁凡
51應用統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趙彥雲
52應用心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吳艷紅
53資產評估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劉玉平
54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雜誌社周文輝
55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孫也剛
56發改委社會發展司王鳳玲
57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曹士海
58教育部發展規劃司
59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60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王輝
61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
62教育部考試中心
63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64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65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66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王立生
67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趙清
68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楊軍
69湖北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韓習祥
70江蘇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楊曉江
71陝西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楊俊利
72上海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束金龍
73四川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陸衛江
7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陳創夫
75中國科學院前沿科學與教育局陳曉峰
76安徽大學李明發
77北京城市學院胡麗琴
78北京大學陳十一
79北京工商大學楊德勇
80北京工業大學蔣毅堅
81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趙沁平
82北京化工大學曹兵
83北京建築大學陳靜勇
84北京交通大學劉世峰
85北京科技大學謝建新
86北京理工大學匡鏡明
87北京林業大學王蘭珍
88北京師範大學史培軍
89北京外國語大學陶家俊
90北京舞蹈學院趙鐵春
91北京協和醫學院
92北京郵電大學王文博
93北京語言大學郭鵬
94北京中醫藥大學王偉
95長安大學劉伯權
96成都理工大學施澤進
97大連海事大學徐久軍
98大連理工大學胡祥培
99電子科技大學熊彩東
100東北財經大學肖興志
101東北大學鞏恩普
102東北林業大學王立海
103東北農業大學葉非
104東北師範大學高夯
105東北石油大學劉巨保
106東華大學舒慧生
107東南大學沈炯
108福建師範大學李永青
109福州大學林述溫
110復旦大學陸昉
111甘肅農業大學餘四九
112廣西大學羅廷榮
113廣州大學庾建設
114廣州中醫藥大學鄺衛紅
115貴州大學杜濱
116哈爾濱工程大學楊德森
117哈爾濱工業大學丁雪梅
118哈爾濱醫科大學方傳龍
119合肥工業大學計國菊
120河北工業大學孫衛忠
121河海大學朱躍龍
122河南理工大學張戰營
123黑龍江大學丁立群
124湖南大學李慶國
125湖南農業大學賀建華
126湖南師範大學蔣洪新
127華北電力大學趙冬梅
128華東理工大學林嘉平
129華東師範大學李志斌
130華南理工大學張勤遠
131華南農業大學彭新湘
132華南師範大學肖鵬
133華中科技大學馮征
134華中農業大學韓鶴友
135華中師範大學段銳
136吉林大學趙丁選
137暨南大學林如鵬
138江南大學魏取福
139江蘇大學施衛東
140江蘇科技大學景旭文
141昆明理工大學束洪春
142蘭州大學潘保田
143遼寧大學赫國勝
144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殷志祥
145內蒙古大學班士良
146內蒙古工業大學郭鋒
147南昌大學張寧
148南京大學朱俊傑
149南京工業大學鞏建鳴
150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沈以赴
151南京理工大學柏連發
152南京林業大學張金池
153南京農業大學侯喜林
154南京師範大學華桂宏
155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志紅
156南京醫科大學顧洛
157南開大學佟家棟
158清華大學姜勝耀
159山東大學賈磊
160山西大學張天才
161陝西科技大學馬建中
162陝西師範大學蕭正洪
163上海財經大學蔣傳海
164上海大學郭長剛
165上海海洋大學唐建業
166上海交通大學杜朝輝
167上海體育學院吳瑛
168上海外國語大學汪小玲
169上海音樂學院賈達群
170上海中醫藥大學陳躍來
171瀋陽建築大學笪可寧
172瀋陽農業大學遲道才
173瀋陽藥科大學宋少江
174首都師範大學李慶忠
175首都醫科大學雷麗萍
176四川大學謝和平
177四川農業大學潘光堂
178四川外國語大學
179蘇州大學朱秀林
180太原理工大學
181天津大學白海力
182天津工業大學陳莉
183天津科技大學劉忠
184天津師範大學郭龍健
185天津醫科大學劉艷霞
186同濟大學雷星暉
187武漢大學周葉中
188武漢科技大學劉靜
189武漢理工大學梁傳傑
190武漢體育學院
19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姬紅兵
192西安建築科技大學郝際平
193西安交通大學鄭慶華
194西安科技大學馬宏偉
195西安理工大學王全九
196西北大學王堯宇
197西北工業大學王海燕
198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王躍進
199西南財經大學張宗益
200西南大學崔延強
201西南交通大學劉學毅
202西南石油大學劉清友
203西南政法大學李燕
204廈門大學陶濤
205新疆大學王維慶
206新疆農業大學張巨松
207延邊大學朴玉明
208燕山大學張福成
209揚州大學俞洪亮
210雲南大學趙琦華
211雲南農業大學張乃明
212浙江大學王家平
213浙江工業大學徐維祥
214浙江海洋學院劉全良
215浙江理工大學徐定華
216鄭州大學關紹康
217中北大學胡雙啟
218中共中央黨校董節英
219中國傳媒大學袁軍
220中國地質大學張壽庭
221中國海洋大學傅剛
222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張淑林
223中國科學院大學王穎
224中國礦業大學高井祥
225中國農業大學柯炳生
226中國人民大學吳曉求
227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姜北
228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蘇景寬
229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張江寧
230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王振國
231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楊波
232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工程大學高坤華
233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大學周雷
234中國人民解放軍外國語學院
235中國人民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鄒宏
236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王樹禮
237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軍醫進修學院)岳岩
238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龔賽紅
239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吳小林
240中國戲曲學院井昊
241中國藥科大學張永澤
242中國醫科大學趙群
243中國政法大學馬懷德
24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胡立君
245中南大學田紅旗
246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247中南民族大學許憲隆
248中山大學馬駿
249中央美術學院
250中央民族大學再帕爾 阿不力孜
251中央戲劇學院夏波
252中央音樂學院王次炤
253重慶大學黃宗明
254重慶醫科大學雷寒
255個人耿有權
256個人李娟
257個人廖文武
258個人羅英姿
259個人張樂平

常務理事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
第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組成名單
編號理事單位名稱理事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職稱
1會長趙沁平原國家教育部副部長教授
2副會長謝和平四川大學校長教授
3副會長陳子辰浙江大學原常務副書記教授
4副會長陳十一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
5副會長姜勝耀清華大學副校長教授
6副會長丁雪梅哈爾濱工業大學副校長教授
7副會長張淑林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教授
8副會長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9副會長朱秀林蘇州大學校長教授
10學會秘書長楊斌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經管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11文理科工作委員會高岱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
12工科工作委員會高虹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
13農林科工作委員會於嘉林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14師範類工作委員會劉復興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培養處處長教授
15醫藥科工作委員會段麗萍北大醫學部副主任教授
16信息委員會黃海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17德育委員會張穎北京科技大學研工部部長教授
18評估委員會林夢泉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發展中心評估處處長
研究員
19保險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郝演蘇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教授
20城市規劃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彭震偉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21出版專業學會工作委員會張志強南京大學信息管理學院出版科學系主任,常務副院長教授
22法律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23翻譯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平洪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高級翻譯學院院長教授
24風景園林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雄北京林業大學園林學院院長教授
25工程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賀克斌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教授
26工程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劉惠琴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辦主任副研究員
27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酈金梁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副教授
28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董克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29國際商務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趙忠秀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教授
30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馬箭飛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黨委書記,副主任,孔子學院總部副總幹事教授
31會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化成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
32建築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朱文一清華大學建築學院院長教授
33教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張斌賢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教授
34金融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庄毓敏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教授
35林業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張志強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36旅遊管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白長虹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院長教授
37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藥學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偉北京中醫藥大學副校長教授
38農業推廣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於嘉林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39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謝立中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系主任教授
40審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王家新南京審計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41獸醫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祥瑞南京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原院長教授
42稅務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童錦治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43體育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胡斌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副教授
44圖書情報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李綱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信息資源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45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朱順龍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副系主任教授
46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謝新洲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47藥學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余伯陽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48醫學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段麗萍北大醫學部副主任教授
49藝術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丁凡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部主任教授
50應用統計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趙彥雲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院長教授
51應用心理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吳艷紅北京大學心理學系副系主任教授
52資產評估專業學位工作委員會劉玉平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副院長教授
53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雜誌社周文輝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雜誌社社長/
5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孫也剛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國務院學位辦副司長/
55發改委社會發展司王鳳玲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兼職教授
56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曹士海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副秘書長/
57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王輝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
58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王立生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副主任/
59北京科技大學謝建新北京科技大學副校長教授
60北京理工大學匡鏡明北京理工大學原校長教授
61北京師範大學史培軍
北京師範大學常務副校長
兼研究生院院長
教授
62電子科技大學熊彩東電子科技大學副校長教授
63復旦大學陸 昉復旦大學副校長教授
64廣州大學庾建設廣州大學 校長教授
65華中科技大學馮征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66蘭州大學潘保田蘭州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67內蒙古大學班士良內蒙古大學副校長教授
68南京大學朱俊傑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
69南開大學佟家棟南開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70上海交通大學杜朝輝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71武漢大學周葉中武漢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7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姬紅兵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73西安交通大學程光旭西安交通大學副校長教授
74西南財經大學張宗益西南財經大學校長教授
75新疆大學王維慶新疆大學研究生處處長教授
76雲南大學趙琦華雲南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77浙江大學王家平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78中國科學院大學王穎中國科學院大學副校長教授
79中國農業大學柯炳生中國農業大學校長,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80中國人民大學吳曉求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助理、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81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張江寧國防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82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王振國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83中山大學馬駿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校長助理,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
84重慶大學黃宗明重慶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教授

分支機構

文理科工作委員會
工科工作委員會
師範類工作委員會
農林科工作委員會
醫藥科工作委員會
地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員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英文全稱為The Chinese Society of Academic Degrees and Graduate Education,縮寫為CSADGE。
第二條本會是由依法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相關機構組成的全國性學術團體,系經民政部登記、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國家政策和社會道德風尚,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理論和實際問題的研究,進行學術交流、調研、諮詢和培訓等活動,不斷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推動改革、提高質量,促進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教育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二)接受有關部門委託,承擔與本會宗旨有關的專題調研、評估等任務;
(三)積極向國家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諫言獻策;
(四)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諮詢和培訓;
(五)加強同社會各界的聯繫與合作,從事非營利性的社會服務;
(六)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
(七)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評獎活動;
(八)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會刊、會訊、學術著作、論文集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以單位會員為主,也接納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承認和遵守本會章程,參加本會活動,熱心支持本會工作,並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會秘書處審核,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會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進行監督;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賦予的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會員一年未繳納會費,由秘書處書面提醒;會員累計兩年未繳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並由秘書處下達通知。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並表決通過後,宣布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訂本會章程;
(二)選舉、調整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調整會費標準;
(五)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參會,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可生效。會員代表的產生辦法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制定會員代表產生辦法;
(七)決定設置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十一)決定本會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情況特殊下,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其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條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職責,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含)以上常務理事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含)以上表決通過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常務理事的產生,依據如下原則和程序:
(一)理事單位應具備的條件:①為單位會員;②應在全國研究生教育、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研究生教育培養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發揮較大作用;③在參與本會以往組織開展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課題研究方面積極實幹,取得有優良的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
(二)本會現任常務理事會依據上述條件,同時依照不同地域、不同學科、不同層次的單位均應有一定比例的原則,在徵求現任理事會全體理事意見基礎上,形成新一屆理事會理事候選單位推薦名單,經新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本會新一屆理事會理事單位。
(三)理事由理事單位推薦,該人選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或研究方面有較豐富經驗或較強能力,對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有獨到見解,並在參與本會工作方面有足夠精力、有熱情,有奉獻精神。
(四)常務理事單位由本會理事會從理事單位中差額選舉產生。常務理事單位推舉的常務理事人選,應與該單位推舉的理事人選一致。
第二十四條 理事如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再適於履行本會的理事職責,應由其原所在單位及時推薦替換人選,並經理事會批准后承擔理事職責。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併辦理調整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身體健康,在能力和時間上能勝任本會的領導職務;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為專職;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會長是本會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如因特殊情況需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教育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完成其他需要由會長處理的事務。
第二十九條本會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有關法規設置分支機構。
本會的分支機構有兩類:一類是按單位會員的主體學科性質設置的工作委員會;另一類是按專門工作設置的委員會。
本會各分支機構在本會授權範圍內開展工作,不具有法人資格;對外開展活動時,必須冠之以“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字樣。分支機構不得另起其他名稱,不得另訂章程。
第三十條 秘書處是本會常設辦事機構,在秘書長領導下,按章程處理本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本會下設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本會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本會由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各分支機構的秘書長組成秘書長聯席會,討論並組織、實施、協調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條 根據需要,對曾為本會做出特殊貢獻者,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可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章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有關部門的撥款、補助;
(三)社會捐贈;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會費餘額的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會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本會開展的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會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按理事會通過的《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一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及保險,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訂程序
第四十二條 本會章程的修訂,須經理事會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本會修訂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其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會因已完成宗旨,或擬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終止,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教育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教育部及其他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工作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其他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於1994年7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本章程的第一次修訂稿,於1999年11月26日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本章程的第二次修訂稿,於2004年12月7日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本章程的第三次修訂稿,經2009年11月27日召開的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