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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喜

汾酒集團公司董事長

李秋喜,男,漢族,1961年生,山西晉城人。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中共山西省委聯繫的高級專家。

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書記、董事長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83年9月參加工作。
李秋喜參加活動
李秋喜參加活動
2010品牌中國年度人物頒獎盛典在北京國安劇院隆重舉行。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秋喜榮獲“2010品牌中國年度人物”。
2014年12月,李秋喜提出書面辭職報告,提請辭去汾酒廠股份公司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同時辭去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12月26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公司發布公告同意李秋喜辭職申請。
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書記、董事長。兼任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等職。
任免信息
2020年10月18日,山西省委組織部發布的公示顯示,李秋喜擬任省管企業正職。
2020年11月,經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李秋喜同志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書記、董事長。

社會任職


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主要成就


他積極推動還原“中國白酒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甲等大獎章”歷史真相;他臨危授命、大膽改革,並提出“國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和“清香汾酒、國際香型”的品牌定位與戰略。2010年他果斷改善汾酒產品線結構、轉變市場營銷模式,實現汾酒由產品粗放型向品牌集約型的歷史性轉變。
汾酒集團董事長
汾酒集團董事長

獲得榮譽


獲獎時間獲獎名稱獲獎項目
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
2012年國企十大人物以品牌文化引領戰略發展
2019年10月杏花村汾酒釀造技藝的代表性傳承人
2019年12月18日中國品牌70年70人
2020年12月18日2020中國品牌人物500強第184位

人物事件


白酒行業虛假宣傳事件
2010年6月18日,山西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發布了一條重要信息:“山西汾酒是唯一榮獲1915年巴拿馬太 平洋(601099)博覽會(又稱“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甲等大獎章的中國白酒品牌,而四川、貴州等地很多知名企業關於巴拿馬獲獎宣傳有虛假成分。”一語激起千層浪。有業內人士說,李秋喜引發了一場中國白酒行業的信用危機。
2020年12月,上交所發布關於對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李秋喜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
經查明,2020年12月26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召開2020全球經銷商會議。
公司董事長李秋喜在會議上表示,2020年汾酒集團收入預計增長 17%,利 潤總額預計同比增長 60%,全年營收預計排名行業前列,利潤同比增速繼續保持行業第一。根據公司 2019 年年報及相關公告,公司 2019 年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占控股股東營業收入、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 98%、113%,公司是控股股東的主要收入和利潤來源,經營業績與控股股東高度關聯。董事長發布的汾酒集團相關信息,直接涉及公司尚未披露的 2020 年度經營業績,屬於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李秋喜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對外發布涉及公司經營的重要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了 2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 2.2 條、第 2.4 條、第 2.6 條、第 2.14 條、第 2.15 條、第 3.1.4 條、第 3.1.5 條等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17.1 條和 《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我部 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李秋喜予以監管 關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引以為戒,認真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認真 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