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名稱

保留名稱

保留名稱(conserved name)是指原與國際命名法規要求不符理應予以廢棄,但經國際命名委員會批准予以保留或稍加改正後保留使用的名稱。

學科:


詞目:


保留名稱

英文:


conserved name

拉丁文:


nomen conservadum

縮寫:


nom conserv

釋文:


保留名稱是指原與國際命名法規要求不符理應予以廢棄,但經國際命名委員會批准予以保留或稍加改正後保留使用的名稱。如現在使用的貨幣蟲屬名Nummulites Lamarck, 1801為Camerina Bruguiere,1792的次異名,根據優先律應予廢棄,但因沿用已久,經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決定保留使用,為保留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