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

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

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是由兒童少年電影工作者自願組成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成立於1984年12月1日,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主管,也是中國國際兒童電影節徠的主要承辦單位。學會現有會員200多人,主要由兒童電影藝術家、製片人、發行人、評論家、電視台兒童節目負責人、兒童教育專家和社會兒童工作者所組成。學會名譽會長由著名表演藝術家於藍、著名兒童電影工作者陳錦俶擔任,現任會長侯克明。

發展歷史


為了加強各國兒童電影的交流與合作,自1989年至今,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主辦、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承辦,每兩年舉辦一次中國國際兒童電影節,已先後在北京、山東、浙江、江蘇、吉林等地成功舉辦了12屆。共有來自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200多部優秀兒童電影與中國數百萬少年兒童觀眾見面。並由中小學生投票選出“我最喜愛的兒童電影”,提高了兒童少年的影視觀賞水平,推動了優秀兒童影片的普及與發展。
針對中國兒童電影的創作現狀及問題,學會定期舉辦兒童電影創作研討會10餘次,促進了兒童電影的創作。
為了推動優秀兒童電影和愛國主義教育影片進校園,學會定期組織教育界和影視界的專家、學者對兒童電影作品進行集中選片,至今已向全國中小學生推薦了34批400多部優秀影片。
學會積極推動中國電影“走出去”工程,已在多個國家成功舉辦了中國兒童電影展,提高國產兒童影片的國際影響力,同時也學習國外影片的創作經驗,為提高中國兒童電影的藝術質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學會今後將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聯繫教育界、文藝界、媒體及國內外一切關愛少年兒童的專家,共同推進全世界兒童電影的交流和發展。

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於藍 陳錦俶
會長:侯克明
副會長:陸紅實孫立軍張震欽 張援 金忠強 黃軍 徐天福 苗苗(黃禾)
秘書長:金忠強(兼)
副秘書長:酈虹 周長祜 吳冠平李鎮 鄭曉春

組織章程


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 中國兒童少年電影學會,英文名稱:China Children’s Film Association,縮寫:CCFA。
第二條 本團體是兒童少年電影工作者和有關單位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雙百”方針,堅持“二為”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團結全國兒童少年影視、文學、藝術和教育工作者,運用多種方式推動和促進兒童少年電影事業的發展、繁榮,為開創具有中國特色的兒童少年電影事業做出努力。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為促進兒童少年電影事業的發展,積極開展關於兒童少年電影創作的理論研究和評論,根據實際需要針對兒童少年電影創作、生產、發行、放映及傳播過程中的各種實際問題和理論問題,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二)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積極廣泛地爭取文藝界、教育界廣大兒童少年工作者以及社會上一切熱愛兒童少年事業的各界人士對兒童少年電影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三)運用多種形式,積極組織兒童少年電影工作者深入校園生活,學習有關兒童心理、兒童教育知識,加強對兒童少年生活的了解。研究兒童影視教育的特點和規律。
(四)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委託或批准,開展以下活動:
1、承辦中國國際兒童電影節,開展中外優秀兒童影視片的展映、評選活動,促進中外交流;
2、承擔全國中小學生影視教育協調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認真開展優秀影片評選推薦和校園放映工作,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3、開展兒童電影評比表彰工作。
(五)支持、參與並重點扶植優秀兒童影片的創作、發行、放映工作,積極促進代表世界優秀文化、對我國兒童少年有教益的國外優秀影片的引進工作,推進中國兒童影片整體質量的提高。
(六)為提高會員業務水平,促進兒童影片創作質量的提高,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和業務培訓,組織研討會、培訓班和影片觀摩等活動。
(七)保障會員和兒童電影工作者的正當權益,保護兒童電影版權,宣傳優秀國產兒童少年影片和優秀兒童少年電影工作者的事迹,對於誹謗、誣陷、打擊會員,侵犯他們的勞動成果等非法行為,本會有責任協助受害會員訴諸法律保護。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徠(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單位會員為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具有法人身份的各類相關機構、單位;從事有關兒童少年教育的非法人專業單位;單位會員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參加本會活動;
(五)個人會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兩部以上創作經歷的編劇、導演、演員、製片人等兒童電影主要創作人員;
2、在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內工作二年以上並有一定成績;
3、關心、支持、熱愛兒童電影事業、為兒童電影做出貢獻的社會人士。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並由二名會員介紹;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 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后,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團體開展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1 年6月2日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