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戰略
標準化戰略
1934 年,美國約翰·蓋拉德在《工業標準化與應用》一書中對“標準”作了如下定義:“標準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或用任何圖解方法,或用模型、樣品或其他物理方法確定下來的一種規範,用以在一段時間內限定、規定或詳細說明一種計量單位或準則、一個物體、一種動作、一個過程、一種方法、一項實際工作、一種能力、一種職能、一項義務、一項權利、一種責任、一項行為、一種態度、一個概念或觀念的某些特點。”
標準化戰略(Standardization strategy)
標準是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總結。為在一定的範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複使用的規則的活動,即制定、發布及實施標準的過程,稱為標準化。開放的複雜巨系統理論視角下的科技創新體系將標準化作為面向創新2.0的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支撐以及技術創新體系、知識社會環境下技術2.0的重要軸心。早在七十年代,錢學森就站在應對現代化、國際化的發展環境的戰略高度,提出要大力加強標準、標準化工作及其科學研究。通過標準及標準化工作,以及相關技術政策的實施,加速技術積累、科技進步、成果推廣、創新擴散和產業升級。
標準按其發生經濟作用的範圍,可分為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國家標準、地區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按照內容可分為兼容性標準、質量標準和減少多樣化標準;按照他的產生過程可分為機構標準和事實標準(在市場競爭中產生的)。標準化是為了公眾的利益,由有關各方面共同進行的、有計劃地使物質的和非物質的對象統一化,它不僅能推進經濟界、科技界及管理部門的合理化過程提供質量保證,而且有助於人和物的安全以及生活各領域中的質量改善,它不得給個別人帶來特殊的經濟利益。
當今社會,企業之間產品的競爭,已經不再是價格的競爭,而是品牌的競爭,而品牌則是通過企業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來體現的。企業採用標準化能夠促進企業品牌形象的建立,提高企業的社會聲譽。比如,企業採用ISO產品質量認證體系,說明企業在產品質量方面已經達到的一定的水平。對於一些專業性很強的產品,消費者或用戶在這方面的知識短缺,他們選擇產品,很大程度上依靠其他消費者或用戶的推薦、該企業通過的認證,以及採用標準化的多少。
標準化的採用,提高了企業產品之間的兼容性,減少了由於企業產品之間標準不一致,帶來的巨大社會浪費。另外,企業通過標準化可以避免對某一個供貨商的依賴,因為其他供貨商依據公開的標準可以補充市場,於是企業的供貨渠道不斷增加。供應商數量的增加,加大了供貨商之間的競爭,從而促使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價格也會不斷降低。因此標準化可以減低企業的成本。
標準化形成了一個統一的產品和技術規則體系。在這種情況下,使得企業之間的合作,以及戰略同盟的形成更加容易。標準化層面的合作對於企業很重要,因為通過協作效應,成本降低的潛力及成功的可能性都會提高。通過戰略同盟的建立,可以為企業帶來風險共擔、技術共享、規模經濟以及固定成本分攤的作用。
技術貿易壁壘的打破,有利於出口。
發達國家不斷通過各種國家或區域標準設置技術壁壘,阻止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其市場。標準是在區域經濟內針對其他標準作為一種非關稅貿易壁壘的武器。如果企業在全球市場上通過ISO或IEC標準,在歐洲市場上通過相應的EN標準,可以很好的打破發達國家設置的技術壁壘,提高出口。
標準是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總結。開放的複雜巨系統理論視角下的科技創新體系將標準化作為面向下一代創新的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支撐,並被稱之為技術創新體系、知識社會環境下技術2.0的重要軸心;標準化也是現代城市管理區別於傳統城市管理、現代管理區別於傳統管理、現代服務業區別於傳統服務業的重要特徵。早在七十年代,錢學森就提出要加強標準化工作及其科學研究以應對現代化、國際化的發展環境。隨著科學發展、技術進步和社會經濟實踐的進展,標準化是一個不斷演進的動態過程。動態標準化過程體現了科技創新的演進,標準化與知識產權結合有助於推動自主創新,標準化進一步與AIP“三驗”結合帶動開放創新。通過標準化以及相關技術政策的實施,可以整合和引導社會資源,激活科技要素,推動自主創新與開放創新,加速技術積累、科技進步、成果推廣、創新擴散、產業升級以及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鑒於標準及標準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美國、日本、加拿大以及歐盟各國都將標準化作為重要的國家戰略。借鑒發達國家標準化戰略,我國在標準化戰略制定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 明確標準化戰略的重點,參與國際標準制定
我國應該結合當今國際社會發展的趨勢,確定我國標準化戰略重點。世界各國消費者都重視產品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而且發達國家以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為由,不斷對我國產品設置技術貿易壁壘,因此,我國應該將戰略重點放在公眾十分關注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領域及其他社會熱點問題。
2. 政府高度重視標準化,並提供政策和財政支持
我國政府應高度重視標準化,並為企業標準化過程提供政策和財政方面的支持。
日本在2000年4月制定的"國家產業技術戰略(總體戰略)"中提出,要最大限度地普及和應用技術開發成果的觀點,把標準化作為通向新技術與市場的工具,深刻認識以標準化為目的研究開發的重要性。美國規定:NIST參加ANSI的理事會,對ANSI舉辦的國際標準化活動提供財政支持。加拿大鼓勵在法規中及公眾政策的制定中採用標準。
3. 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和區域標準的制定
多年來,以英、法、德為主的西歐國家和美國。一直將很多精力和時間放在國際和區域標準化活動上,企圖長期控制國際標準化的技術大權,並且不遺餘力地把本國標準變成國際標準。
4. 積極培養標準化人才
我國與發達國家相比,人才比較匱乏,熟悉ISO/IEC國際標準審議規則並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才更是缺乏。因此我國在國際標準化工作中很難發揮作用,我國參與制定的國際標準微乎其微。
5. 使標準制定體系更具靈活性,並增加參與性
標準化的受益者涉及整個國家、企業以及消費者,因此,標準在制定過程中應鼓勵社會各界的參與,使得標準能夠體現絕大多數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