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商標

原產地證明商標

原產地證明商標是證明商標的一種類型,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的標誌。原產地證明商標是一種地理標識,是特定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的標誌。它可以是國家名稱及不會引起誤認的行政區劃名稱和地區、地域名稱,用於標示該地的商品或者服務質量或特徵完全或主要是由該地理環境所致。

基本特徵


原產地證明商標作為地理標識具有以下特徵:
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
2.原產地證明商標著重於強調產源的獨特性,往往是這種獨特性決定了原產地產品的特定品質,表示了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3.註冊原產地證明商標是保護原產地名稱的有效方式可以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原產地證明商標強調的是該地域特定的(地理人文)環境,以及該環境對商品品質特徵的本質影響。

功能與作用


對原產地證明商標進行註冊保護,可以有效地提高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競爭力,有利於企業向市場推銷商品。原產地名稱只有在國內註冊證明商標后,才可以依據我國加入的國際條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去實現國際註冊,並且可以充分利用有關優先權的規定,及早獲得國際註冊,有利於商標註冊人在國內、國際貿易中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原產地證明商標進行註冊,也有利於消費者選擇商品,保證商品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