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是2018年安徽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27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召開幹部大會暨揭牌儀式。

現任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袁華

機構簡介


(一)貫徹執行國家文化藝術和文物保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事業和文物事業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指導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指導和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和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省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指導和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五)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鑒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按規定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27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召開幹部大會暨揭牌儀式。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安徽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安徽省將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內設部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信息、信訪、安全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政策規定,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文物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
人事處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文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財務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省文化文物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指導全省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藝術處
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公共文化處
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公共文化文物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處
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文物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文物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產業發展處
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資源開發處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市場管理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文化文物和旅遊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有關工作。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處
擬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省性、跨地區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組織協調督辦文化和旅遊市場舉報和投訴。
對外交流與合作處
指導、管理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安徽旅遊整體形象和重要旅遊產品對外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聯絡駐外旅遊機構。
文物督察處
擬訂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監督檢查市縣政府履行文物保護責任情況,督察督辦重大文物案件辦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文物保護處
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指導、協調世界文化遺產、國家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協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
指導全省博物館工作,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健康發展。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博物館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革命文物處
研究制定革命文物保護、修繕、徵集等工作規範,組織開展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工程。組織研究革命文物價值內涵,構建革命文物保護傳承體系。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安徽省圖書館(安徽省古籍保護中心)
安徽博物院
安徽省文化館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藝術研究院(安徽省劇目工作室)
安徽省書畫院
安徽省文物鑒定(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安徽管理處)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安徽省江淮大戲院
安徽省文物總店(安徽省文化藝術品交流中心)
安徽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安徽省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書記、廳長:袁華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旅遊)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旅遊)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健、周明潔、丁光清、王靖、何長風、王雲波
安徽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劉曉琳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省文物局局長:蔡小莉
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巡視員:許建民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