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
珞巴族
珞巴族是中國的少數民族,總人口約60萬。其中處於中國控制區的有2300餘人。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珞巴族總人口約3682人。
珞巴族主要分佈在西藏東起察隅,西至門隅之間的珞渝地區,主要從事農業和狩獵。珞巴族有自己的語言,基本上使用藏文,珞巴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
珞巴族大部分居住在雅魯藏布江大拐彎處以西的高山峽谷地帶,直到20世紀中期,珞巴族社會仍處於原始社會末期階段,至今還在沿襲。珞巴族依靠祖輩相傳的口頭傳說,延續著自己的文化傳統。
珞巴族內部部落眾多,主要有“博嘎爾”、“寧波”、“邦波”、“德根”、“阿迪”、“塔金”等。
“珞巴”是藏族對他們的稱呼,意為“南方人”。
新中國成立后,根據實際情況和本民族意願,正式定名為珞巴族。
珞渝地區很早以來就是中國西藏的一部分。從遠古時代起,珞巴族先民就生活在這一帶,與藏族先民和門巴族先民一道,共同創造了喜馬拉雅山區的遠古文明。珞巴族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沒有關於本民族歷史的文獻記載,在藏、漢文獻中,也鮮有關於珞巴族族源和歷史的記載。雖然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一批考古工作者在喜馬拉雅山區獲得了一批珍貴的考古發現,但它們尚不足以勾畫出珞巴族先民活動的連續的歷史軌跡。因此,關於珞巴族的族源問題,只能從喜馬拉雅山區生成的各部落豐富的民族傳說中去探尋。較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珞巴族大概是青藏高原東南部一帶的古老群體中的一支或數支繁衍而來”,“在歷史上珞巴族曾有一個從北向南遷徙的歷史過程。 ”
根據民族神話傳說、藏族古代有關文獻記載以及考古發現分析,可以初步認為珞巴族是珞渝地區古老的土著群體與西藏高原東部數支古老的群體融合繁衍而來。
珞巴族和藏族的先民彼此之間的交往見諸文獻記載者,始自吐蕃王朝時期。藏文典籍《紅史》在記述松贊干布時代的吐蕃疆域時就講到:“南自珞與門,西自香雄,北至霍爾,東自咱米興米等均置於吐蕃統治之下”。
明末清初,格魯派在逐漸掌握西藏地方政權之後,也進一步加強了對珞渝地區的管理。1680年,五世達賴發給梅惹喇嘛的文書中,明確指出:“珞渝人等亦入我治下”。受命於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贈、委派等方式,通過屬下宗、奚谷組織對珞渝一些地區實行行政管理。
19世紀中葉,西藏地方政府曾一度把珞渝地區劃歸波密土王管轄。波密土王於1881年在地東村(今墨脫縣境)建立地東宗,委派宗本轄五“錯”、六寺。20世紀初,波密土王為進一步鞏固對珞渝的統治,將地東宗的達崗錯擴建為宗,即嘎朗央宗,並在此先後委派過八任宗本。西藏地方政府也經常派人到珞渝地區巡查。1927年,西藏地方政府同波密土王發生矛盾,罷黜波密土王割據勢力,將嘎朗央宗仍划屬地東宗,恢復達崗錯建置。又在達崗錯及其以南地區,委“錯本”和“學本”,負責收繳租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為鞏固邊防,還派軍隊到達珞渝南境與印度阿薩姆交界處巡邊。西藏地方政府當時對珞巴族的統治辦法是:對靠近藏區的地方,直接委派官員管理;對珞渝中部和南部地方,則責成山南十八宗宗本在藏族轉山朝聖的時候,準備各種生產生活用品,同珞巴族進行商品交換,通過加強物質交流來鞏固對珞巴族的羈縻統治。
珞渝地區雖然環境優越,但由於和外部接觸較少,珞巴族社會發展比較緩慢,直到20世紀50年代還保留著父系氏族制的濃厚殘餘。
19世紀末,由於英國侵略者肆意破壞珞巴人對阿薩姆邊緣地區的收稅舊制並武力入侵珞渝地區,導致了珞巴族人民的大規模武裝反抗鬥爭。他們利用優越的地理條件和巧妙的戰術,用弓箭大刀力克擁有槍炮的入侵者,沉重打擊了來犯之敵。英國為了迫使珞巴族人民屈服,曾一度封鎖了雅魯藏布江左岸的廣大邊界線,但因珞巴族長期與北部的藏區有著密切的經濟往來,英軍的經濟封鎖毫無作用,最終不得不撤銷這道封鎖令。
珞巴族男子
1959年的民主改革徹底砸爛了三大領主套在珞巴族脖子上的封建農奴制的枷鎖,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制度。在珞巴族聚居區,先後成立了民族自治鄉和民族自治村,有察隅縣西巴珞巴族自治村、米林縣乃玉珞巴族自治鄉、墨脫縣達木珞巴族自治鄉、隆孜縣斗玉珞巴族自治鄉等。這些實行民族自治的鄉村,依據當地實際,制定和實施經濟文化發展規劃和措施,充分行使了珞巴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自主權和自治權。
1965年8月正式確認為單一民族。
據80年代初國家民委編寫的出版物,珞巴族數量已超過30萬,根據人口自然增長情況,總人口約60萬。其中處於中國實際控制區內僅有2300餘人,其餘處在印占區無法詳細統計,故也有珞巴族是中國人口最少的民族的說法。
珞巴族主要分佈在西藏東南部的洛渝地區,少數聚居於米林、墨脫、察隅、隆子、朗縣一帶。人口只有2300多人,是中國人口最少的民族。
直到20世紀中期,珞巴族社會仍處於原始社會末期階段。各部落主要從事農業,仍以刀耕火種的原始生產方式為主,農業生產工具簡單粗糙,除了少量的鐵制砍刀、長刀外,大多數地區還使用著木質工具,如播種用的木尖棍、鋤草用的木鍬、木鋤等。種植玉米、龍爪粟、旱稻及其它雜糧,糧食產量很低,在很多地方仍然保留著採集櫟類堅果、塊根補充糧食不足的習慣,有的地區甚至仍以採集“達謝”等棕櫚類植物的莖心製作澱粉為主要食物來源。普遍兼事狩獵,捕獲到大型動物時,在民族或村落內平均分配。手工業還沒有從農業中完全分離出來,但已出現兼事制陶、製造鐵器等手工匠人及紡織、編織等家庭副業。珞巴族男女都會編製竹筐、竹席、竹籠和竹繩。這些器物,作工精細,品類繁多,反映了珞巴族物質文化的特點。他們用農閑時製作的這些物品和魯皮、黃連、麝香、熊掌、辣椒、染料草等土特產品和獵物,到察隅、米林、墨脫等縣城附近,從藏族那裡換回鐵質工具、食鹽、羊毛、衣服、糧食、茶葉等生活必需品。
新中國成立后,珞巴族地區先後獲得解放。1959年西藏三大領主的封建統治被推翻以後,陸續進行了民主改革,實現了珞巴族人民當家作主的願望,在西藏自治區以及縣、區、鄉各級人民政府中,珞巴族人民都有自己的代表參加。在國家和各兄弟民族的大力支援下,迅速擺脫了經濟、文化的原始落後狀態。四十年來,珞巴族人民大力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引水灌溉,精耕施肥,放棄了多年延續下來的刀耕火種的耕作習慣,使糧食產量大幅度增長;牧業生產也得到很大發展,人民生活有了顯著改善。過去珞巴族地區道路崎嶇,交通險阻,行路極其困難,現在從縣城到偏僻村寨都修上了寬闊的公路、馬路,在白浪翻滾的江河之上架起了鋼索弔橋,交通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國家還在珞巴族地區興建了新村,辦起了學校和醫療站。本民族有了自己的幹部、醫生、文藝和體育工作者。
語言
珞巴族有自己的民族語言——珞巴語。珞巴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其語支的歸屬,尚待進一進調查研究后確定。
珞巴語是由許多方言組成的。諸如:嘎爾話、邦波話、愽日話、凌波話、巴達姆話、崩尼話、市瑞話、民榮話等。愽嘎爾部落方言在珞巴語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據專家們的調查研究做出的結論,珞巴語介於藏語與景頗語之間,具備自己語言獨特的特點。居住在米林縣的珞巴族和居住在墨脫縣的珞巴族之間相隔數百里,居民往來並不多,但他們操用的語言卻有不少相同和相似之處。
長期以來,珞巴族同藏族往來較多,在語言上自然就要受到藏族的影響,從藏語里吸收不少辭彙來豐富自己的語言。這種現象在近十幾年表現的更為突出。因為同藏族接觸頻繁,珞巴族學了使用藏語進行交談。珞巴族聚居的小學里也用藏文進行教學,許多藏語借詞進入珞巴語中。珞巴族青年和新成立起來的幹部,通過廣播、電影、電視或者與內地的各族幹部廣泛接觸,也學會了漢語普通話和漢文,因此也有一些漢語借進了珞巴語或者通過藏語吸收漢語借詞,以豐富珞巴語的現代辭彙。
文字
珞巴族沒有本民族創製的文定。西藏民主改革以前,民間的記文、記事、停留在刻木(或刻竹刻)、結繩階段、民主改革后,一部分入學的青少年,開始學習和使用藏、漢語言文字。現在藏文、漢文是流行在珞巴族地區最普遍的文字。
珞巴族的文學,主要是該民族世代傳承的民間口頭文學。由於珞巴族在歷史發展中曾經歷了漫長的原始社會,所以,珞巴族文學的原始文學特色極其濃郁。神話,在珞巴族文學中是發展得尤為充分而且保留得也非常完整的一個門類,其中,“開天闢地神話”、“萬物起源神話”、“人類誕生神話”、“祖先神話”和“英雄神話”等,應有盡有,各成系列。《九個太陽》,是一則開天闢地神話,講述了世界出現之時由於天與地婚配而生了九個太陽的故事,反映了原始人類的天體觀念。《三頭神牛》的神話,把大地上的萬物,說成是由死去的鐵神牛的皮毛、骨骼、血液和內臟變成的。關於人類起源,神話中有不同的說法,一是認為人類是大地母的一雙兒女婚配而繁衍的後代,二是認為人類是一批短尾猴吃了用火烤熟的食品才變成的。長篇神話《阿巴達尼》是著名的珞巴族祖先神話,由幾十個彼此互異而又相關的故事組成,全面地同時又十分生動地展示了珞巴族父系氏族社會發展階段的婚姻形式、家庭形態、社會關係、生產水平、宗教崇拜等情況。英雄神話《阿賓肯日》、《普蘇達東和羅馬達當》等,則形象地描述了原始人類與大自然間所進行的艱苦卓絕的鬥爭。珞巴族的民間傳說,也與該民族的神話有著密切的聯繫,關於民族歷史的傳說《阿巴達尼的四個兒子》和關於民族間交往的傳說《賓鳥追馬》,都在民間有著廣泛的流傳。在珞巴族的民間故事中,動物故事佔有較大的比重,《蝙蝠》、《白頭翁》、《猴子的屁股為什麼紅》等故事,寓意深刻,曲折地表達了人世間的社會關係。珞巴族的民間歌謠以其所表現的內容來劃分,有“勞動歌”、“情歌”、“習俗歌”和“古史歌”等類別;從歌體上,又可以分為“夾日”體和“博力”體兩種,“夾日”體民歌多用於讚頌和祝禱的場合,詩行偏長而帶有襯字,而“博力”體民歌則往往在喜慶場合演唱,其風格歡快明朗,篇幅短小且富有變化。
珞巴族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孕育和誕生珞巴族原始宗教信仰的現實土壤。由於各氏族部落生產環境有所差別及發展不很平衡,價值取向也不盡相同,因而各部落間原始宗教信仰也具有複雜多樣的特點。
在珞巴有的觀念中鬼和神的概念沒有明顯的區分。他們把“鬼怪”、“精靈”、“神靈”、“鬼魂”統稱為“烏佑”,即“精靈”或“鬼”。他們認為“烏佑”可以憑附在任何自然物和人的身上,使自然物和人有了“精靈”和“鬼”的屬性。“烏佑”種類很多,萬物皆有,無處不在,左右著人們的生產生活的一切領域。
自然崇拜:從珞巴族原始宗教的歷史發展看,大自然崇拜,是珞巴族先民最早的信仰和崇拜。在人們的觀念中,大自然中的日月星辰、風雨雷電、山川樹木等眾多的自然物和自然現象都有神靈。這種神靈各有分工,各守其職,互不隸屬,都成為珞巴人的崇拜對象。
圖騰崇拜:珞巴族由於不了解自身的生殖規律,把人類的繁衍與自然界的某種動物、植物甚至使用的工具聯繫在一起,並把其中的一種視作至使用的工具聯繫在一起,並把其中的一種視作與自身有著特殊、神秘的血緣關係。視作自己的祖先,因而便出現了圖騰崇拜。珞巴族各部落信仰和崇拜的圖騰各不相同,其中主要有虎、豹、野牛、野熊、熊、猴、水獺、豬、牛、羊、狗、老鷹、烏鴉、布穀鳥,鴿子、蛇、太陽、月亮、刀等30餘種。
祖先崇拜:這是珞巴族父系氏族製取代母系氏族制后出現的又一重要的原始宗教信仰形式。它是在靈魂不死觀念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就其本質來說,也是對鬼魂的崇拜。
巫術:
巫教是珞巴族的原始宗教之一。珞巴族說巫師是唯一可以與鬼通話的人。巫師不是職業宗教者,並不享有超凡權威,但沒有宗教活動時,他們依然過著常人的生活:生產勞動、生兒育女。珞巴族的巫師分米劑和紐布兩種。
巫術是巫師重要而經常性的活動。珞巴族祭祀活動繁多,在大型的祭祀儀式上都有巫術伴同。凡遇天災人劫、病身瘟疫、失竊、復仇,戰鬥等,都要舉行巫術、仰賴巫術力量驅邪懲惡,消災化吉。在歷史上,不斷受到災難侵擾的珞巴族,極其努力地在巫風巫雨中探索尋求精神的解脫。在祈求、招魂、驅鬼、詛咒等巫術活動中,有相當複雜的儀式。巫術除配合一定的行為外,還有表演、歌唱、造型、刻畫和一些法器,對珞巴族的神話、歌謠、音樂、舞蹈、繪畫、雕塑、服飾,乃至原始科技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父子連名制:即氏族男成員的名字是和父親的名字邊連在一起的,父名又和祖父的名字連在一起,每個人的名字都由兩部分組成,其首字為父名,尾字為子名,以此嚴格區分,一代一代連下來,構成一個譜系。這種父子連名制在愽嘎爾部落的男子中,都能記住或說出五代至十代的祖先名稱。知道在氏族內部誰是最親的親屬。在父子連名的辦法排列,但部落內實行氏族外婚,女兒要嫁出本氏族,所以在譜系中不佔主要地位,以男子連名為主,家庭的承襲也完全以父系延續下去,成為社會的基本細胞。
父子連名制是維繫氏族制度的重要手段。憑藉這一制度,在同一氏族內,人們就可以按各人的名字數據定彼此間的血緣遠近親疏,以明確各自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熟記氏族的譜系是對氏族成員必須進行的一項基本教育。
珞巴族各地區的服飾不盡相同,但極具特色。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珞巴人形成了讚美和歌頌力量與勇敢的審美觀念,這種審美觀念突出地表現在他們的服飾上。尤其是腰飾和耳鼓極其講究,腰飾飾帶用獸皮製作,袋面上綴有海貝,腰間還佩戴有鏈條、彩珠、統領、銅勺狀小鏈條、火鐮、串珠、鼻煙壺、印章等飾物。
珞巴族婦女喜穿麻布織的對襟無領窄袖上衣,外披一張小牛皮,下身圍上略過膝部的緊身筒裙,小腿裹上裹腿,兩端用帶子紮緊。她們很重視佩戴裝飾品,除銀質和銅質手鐲、戒指外,還有幾十圈的藍白顏色相間的珠項鏈,腰部衣服上綴有許多海貝串成的圓球。珞巴族婦女身上的飾物多達數公斤重,可裝滿一個小竹背簍。這些裝飾品是每個家庭多年交換所得,是家庭財富的象徵。每逢節慶之時,婦女們一個個盛裝打扮,互相比美。
珞巴族
珞巴族男女都喜歡佩帶裝飾品,男子戴手鐲、竹管耳環、項鏈,腰間掛弓箭、長刀等物。婦女特別喜歡佩戴五顏六色的項珠,盛裝的婦女脖頸上有時戴十幾串到幾十串珠子,再加上手鐲、耳環、銅鈴、銀幣、鐵鏈、小刀、火鐮、海貝等飾物,有十幾斤重,可裝滿一個竹背筐,並被視為家庭財富多寡的標誌,不可缺少的嫁妝。每當節日到來,婦女們都穿戴起來,起舞高歌,互相妣美。
珞巴族的民族服飾已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珞巴族的音樂有聲樂和器樂。聲樂是將詩歌和一定的曲調組合而成的一種歌唱形式,最有代表性的是加金這種民間最古老的曲調,流行於各部落,它是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另外,《哭嫁歌》、《哭喪歌》,還有大量的情歌,常常在傳統的曲調中觸景生情,即興隨編隨唱,出口成歌。一般調子都很簡單低緩,節奏地不嚴格,緩慢莊重,每句一般四個節拍。
珞巴族的民間樂器,有哨葉、竹口弦、笛子和二胡四種。
珞巴族民歌可分為幾類:舞蹈歌曲“夾依”,常在節日、婚禮、喜慶的場合集體演唱,邊歌邊舞;反映生活習俗的民歌“勃力”,有“酒歌”、“哭嫁歌”等;“亞里”是巫師念經的曲調;“月”是戰士出征前唱的歌。珞巴族最具代表性的是“加金”這種民間最古老的曲調,流行於各部落,以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
珞巴族的舞蹈,植根於生活實踐,其動作多以模擬動物鳥獸的形態和動作以及人們捕捉、馴養動物的歡快場面。如嘎爾人的《馴牛》舞,就是表現珞巴人追趕、抓獲與馴服公牛的動作。還有男女邊唱邊跳的大型集體舞蹈,爽朗活潑,舞步剛健有力,氣氛熱烈。
珞巴族的傳統住房是石木結構的碉房,堅固耐久且具有很好的防禦功能。他們在門上或屋內的牆壁上,畫有許多避邪求福的圖案。而牆上掛著的動物頭首,既是財富的象徵,也是對獵手打獵能力的炫耀。
珞渝地區山路崎嶇,山高谷深,江河阻隔,水流湍急,與外界聯繫極為困難。新中國成立前,珞巴族除了有供人行走涉渡的小道、橋樑及供人攀援的木梯、藤索外,沒有車馬舟船等交通工具,全靠徒步行走。與這種環境相適應,珞巴族人民創造了多種獨特的架橋技術,常見的橋樑有獨木橋、竹木橋、溜索橋、藤網橋等,其中藤網橋最具特色,也最能顯示珞巴族建橋技藝。
珞巴族
珞巴族活動
火鐮
珞巴族沒有明確的年月節令和周密的曆法,確定日期多以月亮的圓缺變化為依據,並參照物候知識季節轉變確定月份和節日。有些地方的節日是由巫師來安排的。
“旭獨龍”:這是許多地區的珞巴族紀念和標誌節令的一個節日。它的主要內容是祝禱豐收。月亮圓缺變化十二次代表一年,一般珞巴族在過完旭獨龍節以後,農時便到了。
“尼烏節”:“尼烏”意為“開始播種”,可譯作“播種節”。具體日期各戶自定。
尼波布節:“尼波布”意為“蓋田間小房子”。這是崩尼部落為夏收作物準備的節日。
安地若木節:“安地若木”意為“慶祝割完早稻”。
籠德節:為祈求幸福、富裕、在氏族範圍內舉行的慶祝活動。三年左右舉行一次,具體日期由紐布殺雞看肝卜卦確定。
“洞更谷乳木”:這是一個隆重的年節,時間在藏曆的十二月十五日。經過一年辛勤勞動之後,有慶祝豐收的意思。
珞巴族的節慶活動,不僅具有預祝和慶典豐收和性質,另外也有維護人丁興旺、祝福人們有受鬼蜮危害、祛災保平安的含意。近幾十年來,藏漢民族過的節,也成為珞巴族必過的節日。
珞巴村村有神石,不得手摸、搬動、坐其上邊;村村有神樹,不得砍伐。每年集體繞神石、神樹轉三圈和殺雞、投放飯菜、酒祭祀。多數部落的人崇拜突兀的巨石和怪樹,認為它是石神、樹神棲息地,每逢過年、春播和秋收要進行三次祭祀活動,每次以獵雞供奉。村人視這些石、樹為洪水猛獸,恐懼萬分。
閹豬時,主人在門口栽鮮樹枝,三天內禁止生人入內,期間不外借東西,不準拿皮、毛之類的東西從灶前走過。閹豬人三天內不準靠近灶台、木柴和灶具,不得說“死”、“無”字。
人分娩、牛豬狗生崽、人患病、狩獵進出門前均插忌諱樹,三天內禁止生人入內;外村親朋前來,要在門口徵得主人同意后,連說三聲“鬼怪不要入內”,由主人陪同客人進屋。沒有徵得主人同意而入內,被視為帶來了鬼怪和對主人不尊重,會被驅趕甚至引起械鬥。
獵狗為珞巴族狩獵立下了汗馬功勞,珞巴人視狗如子。珞巴人家家都養獵狗十多條,不咬人,不狂叫,對人十分親善,對獸十分兇猛。客人不得打狗、罵狗,否則,有被驅逐之險。
修房時,主人會高喊三聲:“人畜健康,無病無恙,代代健康,糧食滿倉”。之後將混合糧撒向天空,做得十分認真,千萬不能譏笑。
豬被看作牲畜的首領,是頻繁祭祀的主要牲畜,因之,受到寵愛,豬糟里嚴禁大小便。
把動物神化並加以崇拜,是原始宗教的一種普遍現象。動物是人們賴以自下而上的主要對象,但有些人與人們處於對立狀態。人們對毒蛇猛獸的祭祀與禁忌就更加頻繁。有些部落蛇和虎是圖騰,嚴禁傷害。被毒蛇咬傷,不分遠近親疏,都主動停止勞動1天,並禁止到有藤科植物生長的地方,禁吃藤科狀的蘋果和辛辣食物及部分肉食等。
農業生產上禁忌更多,從刀耕火種開始到秋收要集體進行5次祭祀,個體進行3次祭儀,祭祀之日禁止勞動,違者遭首領鞭打。
珞巴族是個不上鎖的民族,以偷盜和說假話為世上最丑之事,最可恨之事,若出現這類事情,一是教育;二是償還;三是驅趕;對慣犯則以殺之為戒。
夢也有許多禁諱:夢見殺牛、宰豬、太陽下山、娶媳婦、掉入水中、摔下懸崖、被蛇咬、鼠咬衣、牛抵架等等,預兆家要死人,發生禍災,第二天不出門。夢見藤蔓物,十天里謹慎小心,生怕發生糾紛。相反,夢見死人卻是吉兆。
珞巴族也有記屬相的習慣,十二生肖代表十二年。鼠和馬,狗和龍,豬和蛇,雞和兔,猴和虎,牛和羊是相剋的,不能婚配。
珞巴族生活習俗受藏族影響較深,日常飲食及食品製作方法,基上與藏族農區相同。喜食烤肉、干肉、奶渣、蕎麥餅,尤喜食用粟米攪煮的飯坨,並喜以辣椒佐餐。蔬菜有白菜、油菜、南瓜、圓根(蕪菁)和土豆等。普遍嗜酒,除飲用青稞酒外,還常飲用玉米酒。珞巴族狩獵一般都習慣於用野生植物配製毒藥,塗在箭頭上射殺野獸。狩獵活動大都是集體進行,獵獲的野物一律平分。
珞巴族飲食
珞巴族由父母決定兒女的終身大事。
婚禮上,新娘、新郎一共要殺三次雞。第一次,殺早已吊在新郎家木樓前新搭的木門懸樑上的兩隻雞。殺完雞,取出雞肝,拿給珞巴巫師。巫師用舌頭舔一下雞肝看一眼,再舔一下雞肝再看一眼,由此來斷定新人今後的命運是好是壞,壽命是長是短。第二次,殺掛在院子里八根竹竿搭成的竹架上的雞,還是取出肝臟交給巫師。巫師由此斷定新人今後生兒育女的先後和數量。第三次,殺新郎家裡的兩隻雞。由珞巴族有兒有女的婦女把新人引進新郎家的木樓后開始殺雞。這一次不同的是還要殺一口豬,先殺豬,后殺雞。
珞巴族家庭特別重視為死者治喪,力圖以此慰藉亡靈,並表達對其哀悼懷念之情。珞巴族多採用土葬和樹葬,禮俗相當複雜,禁忌繁多,以示盡了孝道。
珞巴族多數實行土葬,因土裡有金,故亦稱金葬。挖長方形墓坑,用石砸實,不留足跡,放入死者生前鋪墊的藤席和方塊木枕。
病人去世后,通常由背屍人來料理。將死者頭朝外,以示他已經“走”了。人死後,忌說死字,一般稱“走了”、“老了”、“去世了”,或稱“沒有了”。在給去世者洗澡時,洗澡水中一般用艾葉和桂樹葉,從頭往下洗。壽衣不用皮毛和綢緞,怕來生變為獸類。衣褲的件數,忌單喜雙,多是2件上衣,4條褲裙,都要以棉布為主。入墓時,要解開死者身上的繩帶,拉直其身體置於坑內,頭朝西,陪葬品全是他生前所用過的東西,如弓箭、裝飾品、用具等。墓地周圍架木籬笆,上蓋草棚,並將獵人獵獲的獸角等置於棚內,每天早晚各送一次飯酒,一般送7天,也有送一個月的。每晚燒堆篝火。
樹葬即時稱天葬。屍體處理和土葬相同,不能裸露皮肉。將胎兒狀的屍體置於他曾經用過的藤筐里,根據死者遺願懸於村頭的樹杈上。上搭草棚,遮雨防晒。珞巴人講,世上萬事萬物都是有精靈的,人雖死了,屍體腐爛了,變成了蟲子,但靈魂卻去了“極樂世界”,變成了另一種有精靈的東西,比如懸葬,使他們早投生,快投生,變為富人和好人。
幾種葬法的背屍人一般由親屬充當。父母死由兒子料理背送,妻死夫送,如果家無合適的人則由親朋背送,或請人或按死者彌留時指定的人背屍。送屍人與死者屬相相同、相剋和年齡相同的人不準背屍,如無他人,必須由以上人員背屍,那麼,只好將背屍者的右臉抹白、左臉塗黑,掛上女人的項鏈,右邊褲腿卷到大腿外,左腿不卷,才准背屍。發喪要請人殺雞打卦、選擇吉日。下葬那天,全村停止勞動一天,前來送葬、勸慰。背屍的方式是背靠背,背屍人手持一把刺條,邊走邊扑打,以免鬼怪跟隨。
葬后一個月,嫁出的女兒和分家的兒子及親戚攜帶酒、肉和雞到死者家裡慰藉。一年後,死者離家的子女趕一頭牛,死者家中出2頭牛,村裡每戶攜帶白酒、甜酒各一葫蘆,村人共飲共食。牛角送到墳頭上,以示哀悼。
父母長輩死後,子女一年內不戴耳環和其他裝飾品,不能結婚,妻子一年內不能剪髮,額前系一條紅線,頭上不準插花,也不能改嫁。
背屍人返回后,主人在門口燒一堆火,一把樹枝蘸上一些玉米粉和白酒,在火上烤一會兒,在背屍人身上扑打三次,接著背屍人洗臉、洗手,進屋后只准坐在死者的睡處,手不得撫摸極受寵愛的灶腳石,因它是灶神的化身,晚上只准睡在死者的睡處。三天內不得講“少”、“無”、“死”話語。第三天背屍人可以和家人一樣自由活動了。背屍人背屍后的第三天和第10天要下河洗澡,第15天後方能上山狩獵。在一年以內背屍人不能吃土豆、豌豆、核桃、桃、蘿蔔和牲畜的蹄子。吃飯時,背屍人要先禱告,請死者的靈魂進膳。在一年之內,背屍人不能走大路,要走小道,路遇行人要讓路迴避,不能笑,不能看別人的臉。總之人們對背屍人是忌諱的,認為低賤,不吉利,有陰鬼附身。因此,處處躲避、嫌棄他,冷眼待之。所以,一般人是不願背屍的。
阿巴達尼(生卒年不詳),亦稱作阿布尼達或阿布尼波。珞巴族各部落傳說中的始祖。西藏米林縣博嘎爾部落的傳說認為:天父和地母結合后,生子金東,金東又生子東日,東日生兩子日尼、日洛,即阿巴達尼和阿巴達洛。阿巴達尼即為珞巴族祖先,阿巴達洛為藏族祖先。“阿巴”意為父親、祖先,“達尼”為名。原來住在西藏工布等地,後來遷地米林。阿巴達尼共有三個兒子,他們成家後分別向外遷移,形成不同的部落。長子當邦率子邦蒙和邦姆向西南方遷移,到達今天的德根地區,其後裔即德根部落人;次子當堅攜其子堅洛、堅博沿雅魯藏布江往東,到達墨脫等地,其子孫就是巴達姆、民榮等部落人;第三子當日率子日古、日楊居住在納玉山溝,傳至當波和嘎爾波時,南遷至馬尼崗及其以南地方,其後裔即今博嘎爾、棱波和邦波等部落人。阿巴達尼的傳說相當廣泛,在珞巴族的迦龍、崩尼、崩如、蘇龍等部落,都有講述阿巴達尼是其始祖的傳說。
凱薩(?—1855),西藏察隅人,19世紀著名的反抗殖民侵略的珞巴族部落首領。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用大炮打開了中國的門戶,使中國變成了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清政府腐敗無能,受到西方列強的控制和瓜分,保衛西藏的力量大大削弱。西方列強還和中國訂立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他們從這些不平等條約中,攫取了諸如“傳教”、“遊歷”、“通商”的種種特權。在這個時期,以“遊歷”、“通商”等為名來西藏地區進行侵略活動的有英、俄、法等國家。如1851年,法國神父M·噶拉克以“傳教”為名,進入西藏的瓦弄、珞渝、察隅等地,搜集情報,為所欲為,嚴重傷害了當地珞巴族的民族感情和民族利益,激起珞巴族群眾的強烈不滿。1854年,噶拉克又進和察隅杜曲地區,破壞當地風俗,這更加激怒了珞巴族人民。這時,作為珞巴族義都部落首領的凱薩,憤而率眾處死了噶拉克。
達吉(1934~),珞巴族,西藏米林人。197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西藏自治區米林到羌納鄉副鄉長,羌納人民公社革委會主任,羌納鄉鄉長,中共羌納鄉黨支部書記。是第五、六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