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華商聯總會

菲華商聯總會

菲華商聯總會創建於1954年3月29日,是菲律賓華僑華人工商界的最高機構,為無股份非營利的有限公司組織。原稱菲律賓華商聯合總會,1956年改稱菲華商聯總會,簡稱商總。總會成立以來,不僅為菲律賓華人提供了許多援助,而且也對菲律賓的發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近年來,總會加強了同中國的聯繫。

簡介


菲華商聯總會(商總)創立於1954年,當時的南文麥獅獅總統鼓勵華社領袖,成立一個具有凝聚力的組織,以便爭取府更大支持。
今日,過了60多年,商總仍然被認為是建設國家的重要夥伴,更是華社的喉舌。
中國國務院授予本會“華助中心”之譽,於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本會舉行掛牌儀式。
商總是非股份、非盈利公司。作為規模最大的華商組織,商總將來自大岷區、東北呂宋、西北呂宋、中呂宋、南呂宋、美骨、東未獅耶、宿務—武運、東西黑人省、班乃、北棉關佬、南棉關佬及西南棉關佬的各個菲華商會及行業組織團結起來。
商總設立了16個委員會來負責各方面的工作:工商委員會、外交委員會、勞工委員會、稅務委員會、財經委員會、福利委員會、調解委員會、農資委員會、組織委員會、文教委員會、社會責任方案委員會、青合委員會、新聞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特別方案委員會、及科技資訊委員會。
商總深入參與國家的經濟、社會、民間及文化生活。為了兌現菲律賓的承諾,商總參與廣泛活動。

章程


其章程幾經修改,後來規定宗旨為:
(1)協調全菲所有菲華工商團體的活動;維持彼此間的和諧關係;仲裁與解決其糾紛或歧見;促進彼此間的合作。
(2)衷誠與菲律賓政府合作,支持政府的經濟發展及其他種種方案。
(3)致力促進菲華青年參與菲律賓大社會的活動,加速融合本地華人社會於菲律賓國家政治主體。
(4)協助促進菲律賓工商業的發展與成長,鼓勵對農業的投資以加速農村的發展。
(5)協助、維護及增進其所有會員之福利,為其會員之繁榮與利益而努力。
(6)搜集、翻譯與研究影響其會員的法規,並引導其遵守此等法規,及鼓勵納稅。
(7)培養與鞏固菲人與華人之間的和洽關係。
(8)推進與維持教育、文化、體育、慈善與社會福利方案。監事會下設文書、審核委員會。

機構


機構介紹

理事會下設外交、工商、財務、經濟、組織、聯絡、福利、調解、青年、大廈管理、農資、新聞等委員會及秘書處。

會員與團體

會員會為團體會員與非團體會員兩種。團體會員由菲律賓各地的華人商會、同業公會及其他商業團體組成。
會員初團體會員計216個,后因部分團體停頓或合併,至70年代末減至152個。其中大馬尼拉區59個,外省區93個。至80年代中期,剩140個,其中大馬尼拉區55個,外省區85個。90年代初,仍為140個,其中大馬尼拉區56個,外省區84個。非團體會員指無同業公會組織之企業、公司、金融機構。70年代商總擁有24個非團體會員,至90年代只剩11個。1968年5月30日,菲律賓岷里拉中華商會加入商總為會員團體,但到1991年3月又定時布退出,致使商總的力量受到嚴重削弱。

事迹


主要事迹

商總成立后,為菲華社會做了許多實事。其中最重要的有:
(1)成立初期,儘力團結各華僑團,保護華僑的合法權利,與菲律賓政府交涉談判涉及華僑利益的各種菲化方案。
(2)調解菲華社會的各種商業(產權、合同等)糾紛。
(3)全力支持菲律賓政府的多種經濟與社會發展方案。
(4)從事多種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如大力推行捐建農村校舍方案(迄今已捐建1200多座校舍於全菲各地),為貧民義診贈葯,每逢天災(風災、地震、水災、火災)時施賑救濟,設立防火會與消防隊等。
(5)經常舉辦講習會,邀請有關官員向華商講解有關法令、規例,諸如最新的法律、條例,或工商業、勞工、稅務法則等,以利一般華商知所遵循。
(6)近年鼓勵華文教育,每年舉辦暑期華文教育師資講習會,協助促進華文教育師資水平的提高。

大事記

1975年中菲建交后,商總未能順應政治潮流的變化。
1994年3月組團首次訪問中國大陸(名義上訪問東北亞,包括訪問日本、韓國、台灣地區)。
1996年6月組團出席台灣李登輝的就職典禮。
1997年1月,應中國政協之邀,再次組團訪問中國大陸。

理事長

歷任理事長有:
楊啟泰(1954-1962),
蔡考固(1962-1966),
高祖儒(1996-1970、1981-1985),
蔡文華(1970-1974),
姚(1974-1976),
鄭龍溪(1976-1981),
庄清泉(1985-1987),
李永年(1987-1991),
姚榮輝(1991-1993),
董尚真(1993-1997),
楊海章(1997-1999),
陳永栽(1999-)。

會址


6th loor,Federation Center Building,Muelle de Binondo St.,Mani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