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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財政安排的有儲備性質的基金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各級財政通過超收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視預算平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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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各級財政通過超收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年初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單設科目,安排或補充基金時在支出方向反映,調入使用基金時在收入方反映。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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