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徠現任局長是張慶和。

機構簡介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長沙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長:張慶和
黨組書記:邱山東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徠(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器具許可管理。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藥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及備案。負責許可權內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行政許可及備案。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牽頭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五)依委託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委託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委託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行為。承擔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統籌組織打擊有關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市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管理。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和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典以及國家、省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四)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長沙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各項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維護認證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和合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監管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源發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市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推行一個窗口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