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考試院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是經省、市機構編製委員會批准同意,在整合市高招辦、中招辦、自考辦、會考辦基礎上成立的副縣級事業單位。

基本職能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的主要職能是:負責擬制南昌市教育考試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全市普通高校(含碩士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及碩士研究生報名、初試工作;承擔全市中等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實施工作;承擔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學歷證書考試等教育類考試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縣(區)的招生考試工作;承擔南昌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三眼井街84號

機構設置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內設六個職能科室。
負責協調黨支部和行政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檔案機要、黨群、新聞宣傳、後勤保衛、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人事編製、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科
負責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宣傳、諮詢、信訪及科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數據統計、政審、體檢、建檔、組考等工作,負責普通高考的美術專業考試和技術科目考試的組考工作、外語口試的命題組考工作,配合省教育考試院做好普高體育專業考試工作,負責空軍和民航招收飛行員的宣傳、報名、體檢、保苗等工作,負責普通高校享受優惠政策資格的審查工作和協助省教育考試院做好招收保送生確認錄取工作,負責南昌市報名點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報名現場確認、數據統計、組考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與社會考試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報名、考試工作;承擔省教育考試院交辦的各類非學歷證書社會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與社會考試宣傳及科研工作。
自學考試科
負責全市自學考試的政策諮詢、社會助學管理、考籍、檔案管理、畢業證核發、宣傳及科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科
參與擬訂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組織全市中等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實施工作,負責中等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宣傳及科研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考、考務及管理工作,辦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遷及管理工作,協助省教育考試院做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管理、質量監控與考試評價工作。
信息科
負責本院各類網路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信息安全和管理,組織全市招生考試管理軟體的開發、完善和應用培訓指導。

獲得榮譽


2018年12月18日,獲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屆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