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樂庇

嘉樂庇

嘉樂庇,1910—1995,第121任澳門總督,葡萄牙里斯本人。

人物簡介


嘉樂庇,全名若澤·曼紐爾·德·蘇薩·法魯·盧布利·德·嘉樂庇(葡文原名José Manuel de Sousa Faro Nobre de Carvalho),1910年出生於里斯本,是澳門第121任總督。
1966年11月26日出任澳門總督,上任不久即發生“一二·三事件”,致使其簽署承擔全部責任之聲明書。1970年9月獲准續任兩年,同年晉陞為將軍。1972年7月又獲准續任兩年。
嘉樂庇重視澳門工業的發展,推行以工業作為發展經濟基礎的新政策,推動澳氹大橋和九澳深水港的興建。其中澳氹大橋更成為當時葡萄牙“十大建設”工程項目之一。
1974年,葡萄牙發生“四·二五革命”,澳門工商界曾發起簽名運動,挽留他繼續擔任澳督職務。而在所有葡萄牙海外省總督在革命后都被撤職的同時,嘉樂庇卻獲得留任。
嘉樂庇於1974年10月離任,1995年病逝於葡萄牙。

職業生涯


嘉樂庇總督
嘉樂庇總督
曾在陸軍服役,並在印度果阿、安哥拉等地服務,1934年11月任少校,1964年12月升為準將。 1966年11月26日抵澳門履新。上任不幾日,澳門即爆發“一二·三”事件,澳葡軍警打死8名各界代表,打傷200多人。1967年嘉樂庇簽署承擔“一二·三”事件全部責任聲明書,賠款205萬元。嘉樂庇在1970年9月獲准續任兩年,同年晉陞為將軍。1972年7月又獲准續任兩年。嘉樂庇重視澳門工業的發展,推行以工業作為發展經濟基礎的新政策。 1968年,築成接駁前山大水管,解決澳門食水難題。 1969年6月,力主動工興建澳氹大橋。大橋於1974年10月5日落成通車,並以“嘉樂庇”的名字命名。當時他亦提出興建九澳深水港,派專業人員探測附近水文資料,同時致力市政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 1970年,組織新電力公司,發展新口岸、外港及離島建設,修築市區馬路,收購、重建盧九花園。1970年1月,台山首座平民大廈落成,其中嘉翠麗大廈是以澳督夫人的名字命名的。嘉樂庇執政期間,澳門的建築業、旅遊業及各行各業均有較大發展。 1974年澳門工商界曾發起簽名運動,挽留他繼續擔任澳督職務。同年10月離任。

個人影響


嘉樂庇執政期間,澳門的建築業、旅遊業及各行各業均有較大發展。

人物評價


1974年澳門工商界曾發起簽名運動,挽留他繼續擔任澳督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