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爾克孜族
柯爾克孜族
柯爾克孜族,國外同源民族漢譯稱作吉爾吉斯族,民族語言為柯爾克孜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東匈語支克普恰克語組。
柯爾克孜族主要分佈在吉爾吉斯斯坦以及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地,在黑龍江省富裕縣五家子屯也有數百人聚居,是18世紀從新疆遷去的。
柯爾克孜族是吉爾吉斯斯坦的主體民族,占其總人口的69.2%,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中國境內的柯爾克孜族人口數為186708人。
“柯爾克孜”是民族的自稱,也是其他民族對該民族的稱呼,國外同源民族被漢譯稱作“吉爾吉斯”。
“柯爾克孜”含義有多種不同的解釋:
一說是四十的複數,可解釋為“四十‘百戶’”,也就是四十個部落;
一說是“山裡的游牧人”,還有“山中的烏古斯人”、“依山傍河之人”、“草原人”的說法;
也有說“柯爾克”是四十,“克孜”是“姑娘”,“柯爾克孜”就是四十個姑娘。
柯爾克孜族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兩千年前。《史記·匈奴列傳》最早出現了對柯爾克孜族的先民的記載。約公元前3世紀末,匈奴征服的北方諸族中,就有“鬲昆”,《漢書》作“隔昆”,“鬲昆”或“隔昆”即柯爾克孜族的先民,“鬲昆”是當時柯爾克孜的譯音。從《史記》的記載看,當時的“鬲昆”居住在匈奴以北,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國以北的吉爾吉斯湖周圍,其活動地區為阿輔水(阿巴根河)與劍水(葉尼塞河)之間。
唐代以前,柯爾克孜族主要從事游牧和漁獵。至唐代,柯爾克孜族有了很大發展,人口達數十萬,其中勝兵八萬。他們雖然仍以牧業為主,但農業生產已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他們能用鐵製造兵器,使用十二生肖紀年,反映出古代柯爾克孜族社會經濟文化在當時北方各民族中,是比較先進的。柯爾克孜語屬於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公元5、6世紀時,受突厥汗國統治,柯爾克孜族使用過古突厥文。柯爾克孜族地處匈奴西部,漢朝時被匈奴冒頓單於徵服。此後又先後為鮮卑、柔然等族所統治。
隋唐之際,柯爾克孜族被稱為“契骨”,最早受突厥的統治並與突厥有姻親關係。貞觀初,突厥被唐太宗擊破,契骨歸附於薛延陀。當時契骨分屬於三個酋長,尚無統一的政治機構,薛延陀可汗派一俟利發失缽屈阿棧為都督,隸屬於燕然都護府。此後數十年中,與北方各族、與唐朝都保持了良好的關係。到唐肅宗乾元(758-760)年間,契骨為回紇打敗,臣服於回紇,此後被稱為黠戛斯。9世紀20年代,黠戛斯在其首領阿熱領導下,逐漸強盛,並發動了反抗回鶻統治的鬥爭。這場鬥爭堅持了二十多年,公元840年,阿熱乘回鶻汗國統治集團發生內訌及遭受災荒的時機,在回鶻大將句錄莫賀引導下,發十萬大兵侵襲回鶻汗國,殺可汗誅掘羅勿,迫使回鶻各部離開故土,南下西遷。以阿熱為首的黠戛斯統治集團在原回鶻汗國領土基礎上,建立起了強大一時的黠戛斯汗國,建都於牢山(約今葉尼塞河上游薩彥嶺)以南賭蒲(約今圖瓦)地區。
柯爾克孜族
元代稱柯爾克孜族為乞兒吉思或吉利吉思。12世紀末,蒙古興起時期,柯爾克孜族也曾受到蒙古的侵襲。1206年,鐵木真稱成吉思汗,將包括柯爾克孜在內的百姓分封給自己的弟弟豁兒赤。
元亡之後,柯爾克孜族的近鄰西蒙古瓦剌部強盛起來,柯爾克孜族又成為瓦剌的屬部。15世紀前期,隨著瓦剌首領也先的死亡,瓦剌勢力衰弱,逐漸西遷到額爾齊斯河一帶。柯爾克孜從此擺脫了瓦剌的統治。
16世紀時,在葉尼塞河一帶的柯爾克孜族分成四個部分,被稱為四個王國,即圖瓦王國、葉澤爾王國、阿勒蒂爾王國和阿勒蒂薩爾王國。阿勒蒂薩爾王是四王之首。16世紀末、17世紀初,準噶爾部逐漸強大,柯爾克孜族大部分成為準噶爾的屬部和屬地,同時也是準噶爾汗和阿勒坦汗爭奪的重要地區之一。此時,沙皇俄國向東侵略擴張的矛頭伸到了柯爾克孜地區。柯爾克孜族人民對沙俄的侵略擴張活動進行過激烈的反抗。1703年秋,傷亡巨大的柯爾克孜人聽從其厄魯特宗主的決定,在2500名厄魯特士兵帶領下,舉族越薩彥嶺,遷到額爾齊斯河東南草原。遷徙過程中,除少數留在薩彥嶺與唐努山之間的河谷中以外(今圖瓦一帶),大部分遷到了西部伊塞克湖地區、費爾干盆地極其附近山區,另一部分遷到了帕米爾高原、興都庫什山和喀喇昆崙山一帶及其附近地區,與先期到達此地的同族匯合。
黠嘎斯(Kyrgyz)
18世紀後期浩罕征服了費爾干納盆地的布魯特部落,19世紀初又開始逐漸侵佔中國布魯特各部。
19世紀中葉,俄國勢力逐步東侵,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沙俄乘機與清朝簽定了《中俄北京條約》,給清政府強加了一條西北邊疆地區中俄邊界的分界線,把大批柯爾克孜部落劃歸俄國。1864年又強迫清政府簽定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大部分柯爾克孜族部落被划入俄國。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設省時,留在清朝版圖內的柯爾克孜族人,只剩下當時柯爾克孜人口總數的二十分之一了。
1895年,英、俄瓜分帕米爾後,帕米爾東部色勒庫爾(今新疆塔什庫爾干縣)的柯爾克孜族人民,為阻擋沙俄繼續東進,和沙俄進行了長期的鬥爭。
辛亥革命以後,新疆柯爾克孜族人民經歷了楊增新(1911~1928)、金樹仁(1928~1933)、盛世才(1933~1944)以及國民黨的統治。1916年,中亞地區的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因不堪忍受沙俄的專政統治而進行反抗,遭到殘酷鎮壓,大約15萬柯爾克孜族難民遷到北疆伊犁、南疆阿克蘇、烏什、喀什、伽師等地。
抗日戰爭爆發后,柯爾克孜族人民積極參加抗日活動。許多青年參加了反帝會,牧民們為抗日前線捐獻牲畜和各種物品。
1949年9月25日,柯爾克孜族人民與各族人民一道迎來了新疆和平解放。從此結束了苦難深重的歷史。1954年7月14日,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宣布成立,自治州包括阿圖什市、烏恰縣、阿合奇縣、阿克陶縣。如今,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已經在共和國的史冊上寫下了五十多年民族自治的歷史。
古代柯爾克孜的社會組織基本形式是氏族部落制度,至清代其形式仍然較為完整地保留著,但與原始社會的氏族部落制已經有了本質上的差別。氏族部落內部已有階級對立,血緣關係已被打破。同一氏族部落的人,其祖先可能分屬於另一氏族部落,甚至另一個民族。氏族部落實際上已經變成一套行政體系。
清代,柯爾克孜族部落在漢文文獻提到的主要有:薩雅克、薩爾巴噶什、布庫、霍索楚、啟台、薩婁、額德格納、蒙科爾多爾、齊里克、巴斯子、沖巴噶什、胡什齊、岳瓦什、提依特、奈曼、希布察克、諾依古特、蘇勒圖等。上述部落若按游牧地域劃分,大體可沿納林河、費爾干納山脈為界,分為東西兩部;若按各部落間的親緣關係,這些部落又有“伊什克里克”(內部)、“塞爾特克”(外部)之分,而“伊什克里克”和“塞爾特克”之內又分為左翼和右翼。
“伊什克里克”和“塞爾特克”大體是各大小部落按親緣關係遠近構成的兩大部落聯合體。部落在多數情況下被稱為“鄂托克”,管領一二十或二三十個氏族(愛曼),酋長稱“比”。愛曼由若干阿寅勒組成,頭人稱“阿合拉克齊”。阿寅勒是部落和氏族成員共同居住和勞動的基層單位,一般由5~7戶組成,有自己的名稱和固定的牧場,成員在農牧業生產和狩獵活動中彼此協助。每個阿寅勒有一個頭人(巴什)主持內部的各種生產勞動。戶或牧戶(帳戶)是柯爾克孜社會的細胞。
1884年新疆建省以後,隨著中央集權制的加強,各種行政管理機構的設置,柯爾克孜族傳統的氏族部落制度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開始逐步解體。傳統的以父系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轉化為以地緣關係為基礎的社會組織。阿寅勒變成單純的生產組織。20世紀30年代以後,柯爾克孜地區完全被納入縣、區、鄉和村各級行政管理體系之中,阿寅勒成員之間和阿寅勒之間的重大問題不再由頭人而轉由所在區、鄉、村政府處理。新中國成立后,柯爾克孜族的氏族部落組織雖已消失,但由於傳統習俗,部落觀念和部落頭人的影響仍然存在,在牧區表現的較為明顯。
柯爾克孜族的先民很早就步入了階級社會,有考古材料證實部落成員之間已存在貧富分化。在薛延陀汗國統治時期,部落事務由論悉輩、居沙波輩和阿米輩三位酋長分治,薛延陀派一名頡利發監治。唐代,漢文史書稱黠戛斯君長為“阿熱”(后突厥汗國、回鶻汗國稱之為可汗),阿熱之下,有宰相、都督、職使(刺史之誤)、長史、將軍、達乾等官職。清代,柯爾克孜族活動地域甚廣,但內部並不統一,大小部落分由等級不同的比各君其地。按照習慣法,清初柯爾克孜左右兩翼每年都要從各自年長的比中選出一個大“比”來管理公共事務,左翼推舉者稱瑪木特呼里,右翼推舉者稱喀喇博托。兩位大比並不擁有各部落比和大封建主的統治權,僅相當於部落盟長而已。每個部落的實際統治權掌握在被稱為“烏魯克比”的部落酋長手中。清朝統一新疆后,歸附的柯爾克孜各部落大小頭目被賜以二至七品頂戴,仍管理舊部不變,但他們有進京朝貢的義務。整個柯爾克孜族地區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專管,而靠近伊犁地區的,每兩年由伊犁將軍派領隊大臣前往巡查一次。新疆建省后,伯克制度被廢除,道、府、廳、州、縣製成為管理柯爾克孜族地區的政治制度。廳、州、縣以下的基層管理,在北疆實行了千、百戶長制,在南疆則實行了鄉約制度。千、百戶長、鄉約等仍由部落頭人擔任,由政府任命,對柯爾克孜族地區的這一管理辦法一直沿用至民國時期。
新中國成立以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有關“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規定,在廣泛聽取各界人士意見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1954年7月14日,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區成立。該自治區為專區級自治單位,由阿圖什縣、烏恰縣、阿克陶縣、阿合奇等縣組成。1955年10月,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區改名為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克孜勒蘇”是河名“紅水”之意。在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居住著柯爾克孜、維吾爾、漢、塔吉克、烏孜別克、哈薩克、滿、回、錫伯、俄羅斯、塔塔爾等11個民族。首府阿圖什市已成為自治州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是新疆南部重鎮之一。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前,柯爾克孜族聚居地區生產力水平很低,人們主要從事畜牧生產,靠天養畜。1949年末,牛、馬、驢、羊、等牲畜存欄總數僅為33.55萬頭(只)。
新中國成立后,在牧區,貫徹了“以牧為主,農牧結合,多種經營”等一系列方針政策,積極推行和完善農牧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畜牧業生產落後的面貌大為改觀。在牲畜繁殖成活畜不斷提高的同時,牲畜的質量也不斷提到改善。20世紀50年代,就引進了毛肉兼用的新疆細毛羊和阿斯卡尼亞細毛羊,由兩者雜交而成的改良細毛羊,性能更為良好。20世紀80年代,引進了塔什庫爾干大尾羊,近年又引進了阿爾泰種羊。在改良綿羊的同時,還陸續引進了良種牛,對本地品種進行改良。政府還成立了獸醫站和草原站,以加強對牲畜病疫的防治和草原建設工作,培植人工草場、輪牧、人工授精、分群放牧等較為先進的牧業經營方式已被推廣,用現代科技改造傳統畜牧業已被各級幹部和廣大牧民廣泛認同。畜牧業生產發展較快,2005年末,牛、馬、驢、羊、豬等牲畜存欄數已達155.99萬頭(只)。
新中國成立前,農業生產極其落後。農具只有二牛抬杠、砍土曼,有些邊遠地區還使用木犁。農業耕作原始、粗放,不施肥、不鋤草,產量很低。1949年,糧食總產量只有23129噸,棉花64.5噸,油料601.5噸。20世紀50年代,大規模進行了開荒造田、興修水利等基本建設,改變了糧食、飼料都要依靠外地供應的狀況。2005年,耕地面積已達30.23千公頃。農作物品種的引進和改良農作物的單產也大大增加,糧食作物產量達到170911噸、棉花7761噸、油料954噸、蔬菜12974噸。農業的機械化水平也不斷提高,全州擁有農用大中型拖拉機2143台,配套農具1990部;農用小型拖拉機4463台,配套農具6099部。
隨著農牧業生產的發展,柯爾克孜地區的地方工業也從無到有興建起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已經建立起煤鐵、機械、水泥、電力、有色金屬、造紙以及食品、皮毛加工等工礦企業。以阿圖什市為中心的公路網路已經建立起來,貫穿各縣、鄉、鎮。國營和私營商業機構分散到各個居民點,方便了各族群眾的生產、生活。吐爾尕特口岸和伊爾克什坦口岸充分利用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地緣優勢,對外貿易開展得很有起色。
柯爾克孜族最早信仰薩滿教,居住在黑龍江富裕縣的柯爾克孜人至今仍信仰該教。新疆塔城、額敏縣的柯爾克孜人信藏傳佛教。但大多數柯爾克孜人信仰伊斯蘭教,又有原始信仰的殘餘。
《柯爾克孜族》 陳玉先
柯爾克孜先民認為薩滿是神的使者,是人神溝通的使者。柯爾克孜人認為薩滿不僅可以預知吉凶禍福,而且可以指迷津,消災禍。在古代柯爾克孜人的心目中,薩滿具有支配世間萬物、呼風喚雨、能施展法力、改變世間一切的能力。薩滿的話即是神的旨意。現在柯爾克孜族稱“薩滿”為“巴克西”。巴克西的主要活動是主持祭天、祈福、祛災、治病、求子、祈雨等薩滿教儀式。
新疆塔城市、額敏縣的柯爾克孜族受蒙古族的影響,大部分信仰藏傳佛教。柯爾克孜族稱喇嘛廟為“庫日也”。在認門、婚禮、認親等大小儀式中,都請喇嘛念經,祭天拜佛。葬禮、七天祭和四十天祭都要宰牲舉行儀式,請喇嘛念經祈禱。另外,黑龍江省富裕縣柯爾克孜族也信奉藏傳佛教。他們在每年4月18日祭太白金星和樹神,祭時殺牲、集會一天,並賽馬射箭。在10月25日祭北斗星,用蕎麥麵做成佛燈上供。
9世紀末至10世紀初,伊斯蘭教傳入了新疆。喀喇汗朝的統治者信奉伊斯蘭教后,發動聖戰,強制居民信奉伊斯蘭教。遷居天山南部的部分柯爾克孜人改信了伊斯蘭教。以後陸續遷入天山、中亞各地的柯爾克孜人也信仰了該教。到18世紀,柯爾克孜族大都信仰了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的教義、教規、教法以及婚姻、喪葬等制度,完全滲透到了柯爾克孜族的思想、文化、道德、生活等各個領域,尤其對其語言文字、文學、教育、藝術、建築以及風俗習慣等方面影響較大。
柯爾克孜民族服裝
男子上著銹有白色花邊的圓領襯衫,外穿用羊皮或藍、黑色棉布作成的“袷袢”,腰束皮帶或繡花的布腰帶。下身內穿襯褲,外穿藍、黑色條絨布和其它布做的寬腿長褲。一般冬季多穿氈靴、氈襪。老人在冬季喜歡穿皮褲和自製的輕便船形皮鞋。
婦女多穿連衣帶折長裙,裙外罩有用絲線綉有各種圖案花紋、綴有銀扣和銅線、色彩絢麗的金絲絨坎肩,足蹬明光錚亮的皮靴。未婚女子頭戴紅色金絲絨圓頂小花帽或用水獺、旱獺皮做的頂系珠子、纓穗、羽毛的紅色大圓頂帽。年輕已婚婦女,喜扎紅色、綠色頭巾,穿紅、綠、紫色上衣和紅裙,多戴裝飾品。中老年婦女,則披白色頭巾,身穿藍、黑色上衣和大衣,極少裝飾。
柯爾克孜夫妻在氈房享受早飯
小麥、青稞、蔬菜在柯爾克孜族的飲食中,只是輔助食品。
“克么孜”(馬奶酒)和“勃左”(孢孜酒),都是柯爾克孜人夏秋季招待客人的上好飲料。
柯爾克孜族
居住農村和牧區的住宅稍有區別。農區村落的庭院式住宅,磚木結構的平頂屋較多。牧區的柯爾克孜人喜用白氈蓋氈房,稱之為“勃孜吾依”,這與他們崇尚白色有關。牧民夏天多住在氣候涼爽的高山地帶的河流附近,稱“夏窩子”;冬季多住在氣候溫暖的山谷地帶,稱為“冬窩子” 。
柯爾克孜老人在演奏奧孜考姆茲
新中國成立以後,柯爾克孜封建家長制的殘餘、封建禮教、陳規陋習隨著生產的發展、文化的提高而逐漸消失。尤其是家庭婚姻方面的一些舊傳統,如指腹婚、寡婦不能改嫁而歸亡夫兄弟、一夫多妻、早婚等,由於柯爾克孜人民思想水平的不斷提高和社會主義新風尚的不斷倡導,已經有了顯著的改變。傳統的父系家長制大家庭逐漸分化,家庭規模逐漸趨小,核心家庭和祖父母、父母及一個已婚兒子(通常是幼子)組成的主幹家庭成為家庭的主要形式。家庭關係更趨民主平等。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和實施,家庭生育觀念有了很大的改變。離婚也已不再是男子的特權,解除婚約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柯爾克孜婦女
絕大部分柯爾克孜族使用自己的語言。阿克陶等縣農業區與維吾爾族雜居的柯爾克孜居民通用或兼用維吾爾語;北疆特克斯、昭蘇等縣的柯爾克孜居民大部分兼用哈薩克語;塔城市、額敏縣一帶的與哈薩克、蒙古族雜居的柯爾克孜居民,大部分通用或兼用哈薩克語、蒙古語;黑龍江與漢、蒙古族雜居的柯爾克孜居民,通用漢、蒙古語。
城鎮的柯爾克孜人,特別是青少年,通用漢語、漢文的人越來越多。
柯爾克孜族瑪納斯吟唱詩人在吟唱瑪納斯史詩
《瑪納斯》是一部規模宏偉、流傳甚廣的英雄史詩,在國內外享有盛譽。長詩描繪了柯爾克孜族社會的各個方面,是柯爾克孜族語言、歷史、宗教、文化、政治、經濟、哲學、美學、軍事、醫學、習俗的百科全書。其主要內容是瑪納斯及其子孫領導柯爾克孜人民反抗外族侵略的鬥爭,表現了人民爭取自由和和平生活的願望,歌頌了愛國主義、英雄主義精神。
柯爾克孜族的民間體育大多都源於民間遊戲,二者很難區分。
遊戲可分為體育、智力、娛樂三種類型。體育型如“賽馬”、“叼羊”、“拔河”、“馬上角力”、“兔子蹬腿”、“單腿跑”等;智力型如“九槽旗”、“交叉旗”、“藏髁子”、“飛了飛了”等;娛樂型如“找伴侶”、“蒙眼找伴侶”、“索戒指”等。三種類型往往互相穿插,互相滲透,寓體育於娛樂之中。
柯爾克孜族的民間遊戲多與歷史和生產、生活緊密相連,其中的“賽馬”、“叼羊”、“馬背角力”等,已被列入國家正式體育運動項目。
壁掛
柯爾克孜族用黃金、白銀、紅銅鑲嵌製造的耳環、戒指等具有獨特的民族風格。用鐵、銅製造的餐具和生活用具,如茶壺、鍋、刀劍、鈕扣、鈴鐺等,工藝精緻、結實耐用。在飾物和器皿上多雕刻動物和龍的形象。
柯爾克孜族以善制氈制用品著稱,幾乎家家都有的幃幔(突西吐克),是歷史悠久的室內裝飾品。柯爾克孜族的草編織品種類很多,大都用芨芨草編製而成。這種編織品就地取材,工藝簡單,經濟實用,既是日常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又是獨有的手工藝品。
柯爾克孜族婦女善於編織和刺繡,主要有壁毯、圍簾、頭巾、手帕、床上用品等。柯爾克孜族馬背上總是馱著一條編製非常考究、小巧精緻的“胡爾俊”,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百寶囊” 。
柯爾克孜族的音樂遺產極為豐富。民間的“阿肯”(彈唱藝人)、“額爾奇”(民歌手)、“庫姆孜奇”(琴手)等藝人,通過多種演唱形式,豐富了人民的生活。
柯爾克孜族的民族樂曲(庫依)和樂器是最珍貴的民族文化遺產之一。在民間流傳的樂器有“庫姆孜”、“奧孜庫姆孜”、“克雅克”、“秋吾爾”、嗩吶、“多兀勒”(手鼓)、“巴斯”(銅鈸)、“邦達魯”等。
柯爾克孜族雙人舞
柯爾克孜族舞蹈有單人舞、雙人舞、集體舞、男女對舞和合舞等多種形式,活潑剽悍、節奏性強,十分貼近生活。
柯爾克孜族實行外婚制。習慣上一般直系七代和旁系五代的親屬之間不能通婚,與其他氏族、部落或民族的孩子和同吃母奶長大的男女,也不能通婚。所以,訂婚之前,要非常細緻地了解對方的情況。
柯爾克孜族愛好
在婚禮的前一年或半年(一般是定親儀式后),要舉行認婚儀式,雙方父母不參加。在舉行認婚儀式時,新郎在嫂子和一群伴郎的陪同下,攜帶聘禮到女方家去,新郎到距女方家約一公里處,派代表到女方家請求認婚。新娘也在一群伴娘和嫂子的陪同下,前去迎接。根據柯爾克孜族的習慣,定親和認婚儀式以後,雙方不能違背婚約,尤其是女方不能隨意毀約。
婚禮一般舉行三天,儀式在女方家舉行。第一天,新郎的父母和親戚朋友陪同新郎來到新娘家。來時,帶一隻活羊,還要趕一些牲畜和帶些其他禮品。女方把男方來客招待一番之後,要舉行一種“恰西洛恰西德”儀式,即把包爾薩克(油炸菱形餅)、奶疙瘩、方塊糖、水果糖等用口袋裝起來,用木杆頂到氈房天窗上,讓其自然散開,食品落地,讓小孩子搶著吃。這種儀式表示婚禮正式開始。第二天,正式舉行“尼卡”儀式,新郎和新娘來到村長老及阿訇面前,由阿訇念“尼卡罕”(結婚證詞),吃泡了鹽水的饢或油疙瘩,表示雙方終生將同甘共苦。儀式結束后,一般要舉行豐富多彩的傳統娛樂活動,包括跳舞、對歌、賽詩等。第三天,新郎把新娘帶回自己的新房,新娘要和家人哭別。女方為女兒準備衣物、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作為嫁妝。
柯爾克孜族除了黑龍江和額敏縣兩地之外,都根據伊斯蘭教習俗舉行葬禮,行土葬(不用棺木)和速葬(停放不超過三天)。
出殯時,靈柩抬到清真寺或平地上,在阿訇或伊瑪木的主持下,集體為死者進行祈禱。殯禮不能在禮拜大殿內進行,還必須避開日出、日落和正午三個時辰。
舉行葬禮時,親友都要參加。親屬、婦女穿黑衣、戴黑頭紗。子女在四十天的服喪期內不能梳頭理髮。寡婦要用頭巾將面部遮住,不讓別人見到。埋葬時頭北腳南面向西方,由兒子、近親和送葬者填土。
每逢三、七、四十、七十、一百天和周年忌日,都要在死者生前住屋(帳篷)豎一小旗,並在此接待親友的弔唁、作“乃孜爾”(做抓飯請親友替死者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