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口授田是5—8世紀中國封建王朝施行的按人口分配和佔有土地的形式。一般在屯田制和均田制兩種形式下出現。在屯田制形式下,多存在於民屯中。北魏王朝建立前後,中國北部地區由於長期戰亂,勞動者大量死亡逃散,土地荒蕪,留在原地的農民不堪沉重的徭役負擔,多蔭附於世家大族,使賦役來源減少。於是政府採取強制的遷徙手段,把遊民控制在土地上,組織農業生產。天興元年 (389年) 首先在代京一帶計口授田。
在
大寧、
平城一帶,組織約五六十萬個勞動力的
屯墾大軍。屯墾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生產的糧食按
分成制在政府與屯墾者之間進行分配。國家設專職人員管理屯墾。人口、土地、地租皆有檔案,以備檢查監督。墾種者被納入類似軍隊的編製中,無改業自由。其
授田數額一般為每人40畝,中男20畝,實施地區包括畿內和其他地方。
北魏前後各代分配土地和屯田時,亦間有計口授田方法實行。
孝文帝太和九年 (485年) 實行均田制。將無主荒地 (包括有地權爭執的土地) 按人口分配給從世家大族清查出來的原“苞蔭之戶”和原逃亡的農民等,規定露田還授和桑田的買賣辦法,地主、農民、奴婢及滿4歲的耕牛皆可授田,國家按丁徵收
租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