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
投資回收
投資回收是指投資實現后,通過投資項目的運作,投資資金以貨幣資金的形態重新全額回歸到投資者手中的過程。
(1)商品回收形式:即通過出售商品取得銷售收入來實現投資回收。 (2)服務回收形式:即通過向客戶提供服務取得營業收入以實現投資回收。
(3)特許權回收形式:無形資產的投資回收,如專利、專有技術、製造技術、商標等的投資回收可通過出讓特許權的方式。
(4)間接回收形式:以上四種形式的投資回收都是直接依賴於投資對象本身,可稱之為直接回收形式;而有些投資的回收是通過投資對象之外的相關方面的受益來實現,這種回收的形式成為間接回收形式。
(5)市場回收形式:如企業購買證券進行購併投資,可通過證券市場拋售或轉讓所持的證券實現投資回收;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可通過機器、設備的租賃市場、產權交易市場加以回收。
1.多餘的物料。指的是超出一個企業合理需求的存貨,也許是因為一個過度樂觀的需求預測所導致。
2.過時的物料。指的是不大可能再被採購它的企業所使用。
3.殘餘的物料。指的是不能再使用的,已經廢棄的,或是生產過程的一個副品的物料。
4.廢棄的物料。指的是那些已經破壞,破碎,或以別的方式變為不適合進一步使用或再生的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