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物品
沒收物品
沒收物品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稅務機關等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沒收其所有的商品、生產工具或財產等物品的一種處理措施。在稅收上,對嚴重違反稅收法規的案件,由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對企業生產的產品、商品、生產工具等實行沒收處理,這是對違反稅收法規的一種制裁措施。
目錄
如對私自釀製黃酒、白酒,偷逃國家稅收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依法沒收其制酒的生產工具; 對私自運銷食鹽的個人,稅務機關依法沒收其運輸工具等。稅務機關把沒收物品委託國營企業、供銷合作社收購后的變價收入,稱“沒收物品變價收入”。稅務機關沒收物品應開具沒收物品通知單,對被沒收的物品應妥為保管,及時變賣,對沒收物品的變價收入應如數上繳國家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