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便宜主義

檢察官斟酌決定是否起訴的原則

起訴便宜主義,又稱起訴合理主義、起訴裁量主義,是指檢察官對於存有足夠的犯罪嫌疑,並具備起訴條件的案件,可以斟酌決定是否起訴的原則。起訴便宜主義是與起訴法定主義相對應的範疇。⑴根據此原則,公訴方可以依據法律的授權,基於刑事懲戒的目的和權衡各種利益,對其所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選擇是否作出控訴以繼續或停止刑事程序。

基本介紹


起訴便宜主義是與起訴法定主義相對應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