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局
南充市教育局
徠雷國林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蔣洪波,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督導、招生考試、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分管基教科、職成科、高社科、法規科、督導室和市招生辦。
鄧曉皋 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黨務人事、隊伍穩定、群眾社團、關工委、師範教育、教師培訓、語言文字、教育科研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師範科、語委辦和市教科所。
崔武清 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計劃財務、基本建設、學校後勤、安全信訪、教育裝備、助學貸款管理、扶貧幫扶等工作。分管計財科、安全信訪科、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和市教育裝備所。
胡良華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教育系統和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教育審計等工作。分管監察室、監審科。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實施的辦法和意見,並指導和監督實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改革的辦法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三)規劃並指導抓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中央和省制定的編製標準,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向市編製部門提出全市各類學校人員編製標準的實施意見;實施教師繼續教育、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四)負責本系統專項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和措施的制定;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經費、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指導和監督省批准的教育經費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執行。
(五)綜合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等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市屬高等學校、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審批市屬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專業設置;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統編教材的使用;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建設;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
(六)研究提出普通高級中學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管理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技術學校、高級中學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和自修高等學校、普通高級中學的畢業考試;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實施高、中等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七)規劃、指導全市的教育改革、教育教學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科學新成果、新經驗、新技術的應用、推廣;組織協調中小學承擔的國家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指導學校科研基地、實驗室的發展建設。
(八)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建設。
(九)管理市屬高、中等學校和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承擔市教育工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機關文秘、宣傳、信訪、檔案、文書收發、目標管理、接待和後勤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高等教育與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法規科)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受理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教育法制工作,指導教育普法、執法和依法治校、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管理市屬各類民辦學校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工作;聯繫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和學生的培養工作;負責對各種社會力量舉辦文化、學歷教育學校資格的評估和審查。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管理教育系統經費、校舍及基本建設;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和校園綠化、凈化、美化以及校辦產業、學生資助、教育惠民等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指導全市幼兒教育、殘疾兒童特殊教育和小學、初中、高中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教育的學籍管理。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和成人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以及畢業證書考試和審核;負責職業高中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及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六)教師培訓與師範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市師範教育教學業務和教學改革,負責中等師範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教師進修校和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和指導普通話培訓、等級測試。
(七)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既是市教育局的內設機構,又是市政府教育督導團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監督、檢查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指導、評估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
(八)信訪和安全管理科
綜合管理教育系統的安全和維穩工作,負責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校園周邊治理工作;承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督辦,參與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訪維穩事件。
(九)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任免、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機構編製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幹部培訓和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十)審計科
負責徠所屬單位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經費的內部審計和日常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