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國璽

郝國璽

1930年起任安徽省政府委員。 1936年被派為江蘇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 1937年兩次任第八區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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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曾任浙江陸軍第六師炮兵第六團團長,炮兵第一團團長,步兵第一旅旅長。1927年9月25日任第十八軍副軍長。1930年起任安徽省政府委員。1935年起任參謀本部高級參謀。1936年被派為江蘇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1937年兩次任第八區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