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指標體系

具有內在結構的有機整體

評徠價指標體系是指由表徵評價對象各方面特性及其相互聯繫的多個指標,所構成的具有內在結構的有機整體。為了適應新形勢對國家高新區的新要求,建立新的發展導向,引導國家高新區肩負起新的責任和使命,體現國家目標要求和政策導向的目標需要,科技部在已有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評價指標體系》。

構成展示圖


合併圖冊
合併圖冊
展示圖為了使指標體系科學化、規範化,在構建指標體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系統性原則
各指標之間要有一定的邏輯關係,它們不但要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生態、經濟、社會子系統的主要特徵和狀態,而且還要反映生態一經濟一社會系統之間的內在聯繫。每一個子系統由一組指標構成,各指標之間相互獨立,又彼此聯繫,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統一體。指標體系的構建具有層次性,自上而下,從宏觀到微觀層層深入,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評價體系。
2.典型性原則
務必確保評價指標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儘可能準確反映出特定區域——高西溝的環境、經濟、社會變化的綜合特徵,即使在減少指標數量的情況下,也要便於數據計算和提高結果的可靠性。另外,評價指標體系的設置、權重在各指標問的分配及評價標準的劃分都應該與高西溝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相適應。
3.動態性原則
生態一經濟一社會效益的互動發展需要通過一定時間尺度的指標才能反映出來。因此,指標的選擇要充分考慮到動態的變西北典型區生態脫貧途徑研究化特點,應該收集若干年度的變化數值。
4.簡明科學性原則
各指標體系的設計及評價指標的選擇必須以科學性為原則,能客觀真實地反映高西溝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狀況,能客觀全面反映出各指標之間的真實關係。各評價指標應該具有典型代表性,不能過多過細,使指標過於繁瑣,相互重疊,指標又不能過少過簡,避免指標信息遺漏,出現錯誤、不真實現象,並且數據易獲且計算方法簡明易懂。
5.可比、可操作、可量化原則
指標選擇上,特別注意在總體範圍內的一致性,指標體系的構建是為區域政策制定和科學管理服務的,指標選取的計算量度和計算方法必須一致統一,各指標盡量簡單明了、微觀性強、便於收集,各指標應該要具有很強的現實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而且,選擇指標時也要考慮能否進行定量處理,以便於進行數學計算和分析。
6.綜合性原則
生態一經濟一社會的互動“雙贏”是生態經濟建設的最終目標,也是綜合評價的重點。在相應的評價層次上,全面考慮影響環境、經濟、社會系統的諸多因素,並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

組成部分


新的評價指標體系由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和區域環境測度指標兩大部分組成。
與以往不同,此次制定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的原則是:
1、國家高新區作為國家的政策工具,評價指標體系應定位於“政策評價”,從“四位一體”和“五個轉變”出發建立指標體系;
2、從支撐性、投入性、和產出性等不同角度選取指標,儘可能使同一評價指標體系價指標體系層次各指標具有獨立性;
3、用效率等比值型指標,不用總量等規模型指標,消除總量或規模等政策覆蓋面的差異性影響;
4、儘可能用可統計的量化指標,適當選擇定性指標
5、按少、簡、易操作的原則選擇指標。

主要特點


新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特點是:
1.突出重點引導方向
通徠過人才、專利、研發投入、高新技術產業、高技術服務業、規模以下科技企業等以及資本、技術、土地、資源等各種效率指標,重點強調“自主創新、創業環境、內生增長、資源有效利用”等方面,引導高新區的發展方向。
2.考慮差異分類指導
充分考慮各高新區的土地面積、發展基礎、支撐環境等差異,用“人均”、“地均”等指標,並引入“區域測度指標”,體現分類指導的思想,消除客觀條件不平衡的影響,使評價結果和排序科學、公平、合理。
3.定量為主定性為輔
在44個評價指標中,定量指標共39個,定性指標只有5個。
4.動態監測國際接軌
評價指標盡量能與國際通用指標對照,便於與國際接軌,並借鑒《OECD科學技術和工業記分牌》,建立高新區評價記分牌,通過長期觀察和分析大樣本的統計指標,既能不斷篩選出更科學的評價指標,完善高新區統計和評價指標,也能實現對每個高新區發展狀況的動態監測。
自國家高新區建立以來,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先後於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三次制定和修改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對不同時期高新區的建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以往的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主要關注高新區當期達到的發展狀態,並對國家高新區的發展狀況進行排序比較,是一種基於系統的績效評價。

構建原則


按照科學研究中實證與規範相統一的原則和要求,建立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有兩個總的指導原則,一個是科學性,另一個是實用性。為了滿足這兩個指導原則的要求,在建立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以下具體原則:

理論基礎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市場營銷理論在繼承現代市場營銷學的以管理為導向的合理內核的基礎上,不斷總結新的市場營銷經驗和教訓,從而發展出許多新的理論思想。其中,核心的營銷理論思想主要有:顧客價值與顧客滿意理論定位理論、關係營銷理論、整合營銷傳播理論。這些理論對於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架構、邏輯一致性和內容完整性具有本質上的決定作用和指導意義。顧客價值與顧客滿意理論以及關係營銷理論,不僅體現了企業市場營銷的價值觀,而且揭示了市場營銷競爭的真諦。企業之間的市場營銷競爭,實際上是不同企業所提供的顧客讓渡價值的競爭。通過提高顧客總價值(由產品價值、人員價值、形象價值和服務價值構成),降低顧客總成本(由貨幣成本、時間成本、精神成本和體力成本構成),實現與企業利潤目標相匹配的顧客讓渡價值最大化,是提高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的根本途徑。顧客滿意理論和關係營銷理論都是以留住老顧客、培養顧客忠誠、實現企業長遠發展為目標的營銷理論。顧客滿意理論在研究顧客滿意心理形成機制的基礎上,提出了多層次、多方位實現顧客滿意的方法。關係營銷理論系統論價值論和過程論的角度,提出了企業在市場營銷中處理好與眾多利益關聯方的關係的原則和方法。而定位理論和整合營銷傳播理論,則最直接而精僻地指明了獲取營銷競爭優勢的方法。定位理論闡述了在廣告泛濫、信息爆炸、消費者心智對信息的有效負載量有限以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營銷環境中,通過對產品、品牌和企業進行巧妙設計並賦予其一定的特色,為它們樹立一定的形象,從而使它們在顧客心智中佔據與眾不同的有價值的地位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定位科學與否,直接關係到企業能否成功地實現“商品到貨幣驚險的跳躍”。整合營銷傳播理論之所以是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重要理論支柱,主要是因為它是這樣一種理論:它主張企業通過合理的營銷組織結構深入了解消費者的信息需求,建立消費者資料庫,並在此基礎上圍繞營銷傳播的統一信息和核心創意,協調運用多種傳播形式,長期與消費者進行雙向溝通,以達到最佳傳播效果,即促進銷售,創造和提高品牌價值,建立和鞏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長期的良好關係。上述理論都圍繞市場營銷管理的核心——交換,本質——需求管理,以及最終目標——企業的長期生存和發展,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提高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的原則和方法,它們相互滲透,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構成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理論基礎。

經驗證據

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是否具有客觀性和可證實(證偽)性,關鍵在於其能否獲得廣泛而有說服力的經驗證據。經驗證據的獲得與處理,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統計資料的支持。
在正常的競爭性的市場營銷環境中,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應具有普遍適用性。為了證明和獲得這種普遍適用性,初步建立的指標體系必須按照行業和企業規模進行合理抽樣,在樣本企業的市場營銷評價實踐中反覆應用和檢驗,去粗取精,去偽存真,補其所缺,增其所益。
第二,典型個案的佐證。
在作為調查和應用總體的企業中,選取若干企業進行典型調查,結合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深入分析它們在市場營銷管理的所有環節和方面的具體情況,從而分析各個評價指標與企業各種營銷努力之間的內在聯繫,以此作為驗正、修訂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結構和內容的重要依據。
第三,矛盾個案的合理解釋。
對於已經建立的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來說,對矛盾個案進行合理解釋,不僅是為了捍衛該指標體系的權威性更重要的原因是,這項工作既是檢驗該指標體系的重要步驟,又是修正乃至重建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的重要線索。因此,對矛盾個案的解釋工作,其所真正捍衛的不是現有的營銷理論和指標體系,而是市場營銷領域中認識的真理性和真理的發展性。

可操作性

我們對可操作性的理解是,建立起來的市場營銷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兼具行動上的可行性和價值取向上的實用性。前者表現為評價指標的可觀察性和可計量性。後者表現為評價指標體系對企業市場營銷決策的指導性。因為可以觀察,所以可以記錄並形成連續而全面的比較客觀的資料;因為可以計量,所以可以比較精確地評價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狀況。通過對企業市場營銷競爭力的結構分析以及動態的橫向和縱向比較,可以準確而及時地發現企業市場營銷的競爭優勢和劣勢,並幫助預見企業市場營銷的機會、問題和挑戰,為企業市場營銷的短期、中期和長期決策提供相應的依據和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