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邏輯與經驗
刑法的邏輯與經驗
1.試論刑法學的基本範疇 2.刑法目的論要 21.試論經濟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原則
作 者:曲新久 著
叢 書 名:中青年刑法學文庫
刑法對於專門術語的解釋應當與專門領域的行政法規保持一致,專業領域的法律概念發生變化時,刑法上的這一專業術語原則上應當同步變化。這是一般規則。但是,在信用卡一詞的刑法解釋上,儘管專業領域的行政法法規規定發生了變化,但是在刑法分析體系內進行合理解釋的結果是,必須繼續延續以往的刑法適用歷史上的廣義解釋,這並沒有使刑法顯得荒謬,而恰恰更符合邏輯、歷史以及未來的發展需要。
及至2004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該立法解釋指出,刑法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可以說,立法解釋的規定與新久教授的解釋在結論上是一致的。我們不能輕易地得出結論,說立法機關採納了新久教授的觀點,即使立法解釋與新久教授的解釋相左,我們也不能說新久教授的解釋就一定錯誤。這種不以立法規定與司法解釋作為判斷刑法觀點的正確與錯誤的標準的觀點,是我一直所堅持的,關鍵是理論本身是否能自圓其說、站得住腳。從對信用卡一詞的刑法解釋上,我們可以看到新久教授的睿智。面對司法實踐,解決實際問題,是新久教授的學術追求,也是對《中青年刑法學文庫:刑法的邏輯與經驗》書名的最好詮釋。《刑法的邏輯與經驗》一書是新久教授以往發表的論文的結集,也是一種學術總結與清理。通過這《中青年刑法學文庫:刑法的邏輯與經驗》,我們可以清楚地觀察到曲新久教授過去20年的刑法學理論研究的軌跡。我相信,這一學術軌跡還將繼續延續下去。
曲新久,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諮詢專家、北京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顧問等。主要專著有《刑法的精神與範疇》、《刑事政策的權力分析》、《金融與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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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 總論
1.試論刑法學的基本範疇
2.刑法目的論要
3.我國刑法面臨的五大問題
4.中國刑法現代化的基本走向
5.論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的對立統一以及刑法的優先選擇
6.刑法哲學的學術意義
7.論刑法解釋與解釋文本的同步效力
8.論刑法解釋“溯及既往”的效力
9.犯罪論體系片語
10.論刑事責任的概念及其本質
11.刑罰適用問題探討
12.論吸收犯
13.試論刑罰個別化原則
14.輕刑化與非刑罰化在中國
15.論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屍體、屍體器官
16.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公權與私權的協調
17.刑事政策概念界定與學科建構
18.刑事政策與刑法適用
第二編 分論
19.論罪狀
20.論經濟犯罪的概念及其範圍
21.試論經濟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原則
22.中國反洗錢的法律框架及其主要內容
23.認定信用卡詐騙罪之若干問題研究
24.盜竊他人信用卡磁條信息行為的性質
25.侵入他人股票賬戶盜賣盜買股票行為的定性
26.懲治商業賄賂犯罪的基本思路
27.辦理盜竊案件刑事司法解釋的五大變化及其問題
28.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分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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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代刑法學研究,從1979年刑法頒布以來,正好歷時三十年。三十而立,不僅對於一個人來說三十歲是事業有成的時候了,而且對於一個學科來說三卜年也應當迎來成熟的季節。可以說,我國刑法理論是伴隨著刑事立法與刑事司法的發展而不斷成長的,是跟隨著刑事法治水平的提升而不斷深化的。在各部門法學科,刑法學科可以說是人才濟濟,思想活躍的一個學科。以人才而言,經過三十年的努力,我國刑法學人老中青三代正好形成了一個學術梯隊。老一輩刑法學人以高銘暄、王作富、馬克昌、儲槐植教授等為代表,以1979年刑法頒布為契機,在我國刑法的學術復必中發揮了重大作用,使我國的刑法學術在中斷了二十多年以後得以薪傳,歷史功績不可磨滅。現在,老一輩刑法學人均已是古稀、耄耋之年,仍然以一種老驥伏勵志在千里的精神,繼續為推進我國刑法理論的發展而不遺餘力發揮餘熱,其志可嘉。我們這一代刑法學人,作為法制恢復重建以後的第一批法科學生,趕上了法學事業的黃金季節。以我為例,足恢復高考以後的第一屆本科生、建立學位制度以後的第一屆碩士生,設立刑法博士點以後的第一屆博上生。在時代潮流的推動下,我們佔有天時地利,逐漸成長起來。以1997年刑法修訂為標誌,我們進入了刑法的學術舞台,逐漸成為主角。轉眼之間,我們這一代刑法學人已經年過半百,回想起十多年前還被人稱為後起之秀,感覺真是歲月催人老。我高興地看到,比我們更為年輕的一代刑法學人已經開始嶄露頭角。他們的思想之開放、視野之開闊、方法之先進,都要超過我們這一代刑法學人,已經展現出其學術魅力。正如季節變換,學科發展也是有其規律的。學術的更替、思想的嬗變使新一代刑法學人以一種新銳的態勢脫穎而出。作為過渡的一代刑法學人,我們承前啟後,承擔著光榮而艱巨的學術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