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詞條
登錄/註冊
沉降體積比
沉降體積比
目錄
1
正文
正文
根據《中國藥典》二部(2010版)規定,口服混懸劑應檢查沉降體積比,沉降體積比不低於0.90。
檢查法:
除另有規定外,用具塞
量筒
量取供試品50ml,密塞,用力振搖1min,記下混懸物的開始高度Ho,靜置3小時,記下混懸物的最終高度H,按下式計算:
沉降體積比=H/Ho
干混懸劑
按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比例加水振搖,應均勻分散,並照上法檢查沉降體積比,應符合規定。
基本信息
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