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貸款

設備貸款

設備貸款的貸款期限一般在1~3年,最長不超過五年;同時需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有些銀行也可以以所購車輛作為抵押,並由生產廠商提供全程回購擔保);

含義


設備貸款是指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置生產和經營活動中所需小型設備的人民幣貸款。

貸款期限


設備貸款
設備貸款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

核算


設備貸款應按規定支付利息,並應計入設備成本。
設備貸款應以次年度預算撥款歸還。
為了核算設備貸款的借入和償還的情況,建設單位可以在“銀行借款”科目下增設“設備貸款”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借入設備貸款時,記入“銀行借款——設備貸款”科目的貸(增)方,歸還借款時,記入借(減)方,貸(增)方餘額表示尚未歸還的設備貸款。

核算實例


設備貸款
設備貸款
1.建設單位購入為以後年度儲備的設備共計150,000元,設備已驗收入庫,向建設銀行借入設備貸款直接支付貨款,作如下分錄:
借(增):庫存設備——用銀行借款儲備的設備 150,000
貸(增):銀行借款——設備貸款 150,000
2.以限額存款支付設備貸款的利息2400元,增作設備成本,作如下分錄:
借(增):庫存設備——用銀行借款儲備的設備 2,400
貸(減):限額存款 2,400
3.下年度用預算撥款歸還設備貸款時,作如下分錄:
借(減):銀行借款——設備貸款 150,000
貸(減);限額存款第三節自籌及其他資金來源的核算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