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提單
交換提單
交換提單(又稱轉換提單):指憑原提單換髮的另一套提單。在直達運輸的條件下,應託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承諾,在某一約定的中途港憑在啟運港簽發的提單另換髮一套以該中途港為啟運港。
目錄
但仍以原來的託運人為託運人的提單,並註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單,另換髮以該中途港為啟運港的提單”或“Switch B/L”字樣的提單。
當貿易合同規定以某一特定港口為裝貨港,而作為託運人的賣方因備貨原因,不得不在這一特定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裝貨時,為了符合貿易合同和信用證關於裝貨港的要求,常採用這種變通的辦法,要求承運人簽發這種交換提單。
簽發交換提單的貨物,一般由同一艘船進行直達運輸,中途港並不換裝,只不過由承運人在中途港的代理人收回原在啟運港簽發的提單,另簽發以中途港為貨物啟運港的提單而已。
交換提單產生的原因:(1)裝卸港不允許直接通航;
(2)實際裝貨港與貿易合同規定不符;
(3)保護商業機密;
(4)規避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