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植物新品種,法律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分類。
農業植物新品種,法律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農業植物新品種包括糧食、
棉花、油料、麻類、糖料、蔬菜(含
西甜瓜)、煙草、桑樹、茶樹、果樹(乾果除外)、
觀賞植物(木本除外)、草類、綠肥、草本藥材、食用菌、
藻類和
橡膠樹等植物的新品種。
農業部為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的審批機關,依照《條例》規定授予農業植物新品種權;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承擔品種權申請的受理、審查等事務,負責植物新品種測試和繁殖材料保藏的組織工作。對危害公共利益、生態環境的植物新品種不授予品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