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旗
立陶宛國旗
立陶宛國旗。旗面由三個平行相等的長方形組成,自上而下顏色為黃、綠、紅的色帶構成,黃色帶代表豐收,綠色代表表森林,紅色帶代表血液。立陶宛國旗採用於1989年,並於2004年9月修訂延用至今。
立陶宛海軍旗
15世紀
現時已知最早代表立陶宛的旗幟是在15世紀出現。當時的立陶宛大公國使用過一面紅色底的戰旗(Vytis)。
三色旗的出現和爭議
Vytis(現在的立陶宛政府旗)
1917年對國旗的討論再度產生,但諮詢過紋章學家后,黃綠紅三色旗在1918年成了定案。
但是,爭議依然持續。三色旗的反對者認為金色並不是一種適合的顏色,因為黃、綠、紅三色組合併不符合當時的紋章法則。不過,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三色旗仍能保持它的地位。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立陶宛被納粹德國及蘇聯瓜分。而在蘇聯治下,更曾出現兩面旗幟共用的情況。
蘇聯時期(1953—1988)
前蘇聯立陶宛加盟共和國國旗(1953-1988)
第一版國旗(1988—2004)
1988年,立陶宛獨立運動漸趨強大,立陶宛統治者於是重新確定三色旗為國旗,並在一年後正式對國旗的顏色作出規範。而脫離蘇聯獨立后,三色旗於1992年透過公民投票確認之後寫進了新的立陶宛憲法1991年6月26日通過的《立陶宛共和國國旗法》,規定了國旗的設計、尺寸及使用法則。當時確定的比例是2:1。
第二版國旗(2004—至今)
立陶宛國旗(1991—2004)
在立陶宛國旗上,黃色代表了土地,綠色代表立陶宛綠油油的田野,而紅色則代表了那些曾為立陶宛淌流過的鮮血。
Flag Description: three equal horizontal bands of yellow (top), green, and red; yellow symbolizes golden fields, as well as the sun, light, and goodness; green represents the forests of the countryside, in addition to nature, freedom, and hope; red stands for courage and the blood spilled in defense of the home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