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朝笏

象牙朝笏

商代開始到明代,朝官上朝都要執笏。周代禮制規定:諸侯上朝執牙笏。到明代,則規定4品以上官員執牙笏,5品以下官員執木笏。

概括介紹


明 公元1368~1644年)
(1)長45、寬6.6厘米
(2)長47、寬6.6厘米
象牙朝笏,上窄下寬,笏身為平板,有彎曲度,與象牙的曲度一致,泛自然的棕黃色,牙紋顯然,笏全身有一些細小的裂痕,行話稱之為“雀絲”,是年代久遠之標誌。笏身上如樹木年輪的花紋,是牙尖被剖開製成笏后牙心的顯現。
象牙朝笏
象牙朝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