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拉曲坦
那拉曲坦
那拉曲坦,化學物質。用於中、重度偏頭痛(有或無先兆)急性發作的治療。
● 通用名:那拉曲坦
● 別名:納拉曲坦、那拉曲普坦、諾拉替坦
● 英文名稱:Naratriptan
● 那拉曲坦為抗偏頭痛葯,是選擇性5-羥色胺1B/1D(5-HT1B/1D)受體激動葯,用於中重度偏頭痛(有或無先兆)急性發作的治療。
● 藥物警戒:據《世界衛生組織藥品通訊》2019年第4期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局(PMDA)宣布,普坦(曲坦)類藥物的說明書應進行修訂,增加藥物過度使用引起的頭痛等不良反應提示。近三年在日本收到6例由於藥物的過度使用引起頭痛的報告。這6例病例,不能排除藥物與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
● 那拉曲坦主要用於中重度偏頭痛(有或無先兆)急性發作的治療。
● 那拉曲坦只有片劑這一種製劑和規格,具體如何使用請諮詢醫生。
● 那拉曲坦片劑:1毫克;2.5毫克。
● 對那拉曲坦過敏者禁用。
● 妊娠期婦女禁用。
● 腦血管疾病患者(如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卒中)禁用。
● 偏癱型或基底動脈型偏頭痛患者禁用。
● 缺血性心臟病(如心絞痛、心肌梗死、或其他潛在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未控制的高血壓患者禁用。
● 周圍血管疾病(包括缺血性腸道疾病)患者禁用。
● 重度肝、腎功能不全(內生肌酐清除率<15毫升/分)患者禁用。
● 具有發生冠心病危險因素(如糖尿病、肥胖、吸煙、高膽固醇血症、高發的冠心病家族史、40歲以上男性、手術或自然絕經期婦女)的患者慎用。
● 未曾確診或癥狀不典型偏頭痛的患者慎用,應仔細排除嚴重神經系統疾病,如進行性腦血管意外、蛛網膜下腔出血等。
● 輕、中度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
● 那拉曲坦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口服:成人一次1~2.5毫克,急性發作時服用。如果頭痛複發或緩解效果欠佳,4小時后可重複給葯1次,一天內最高劑量為5毫克。
●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起始劑量為1毫克,一天內最高劑量為2.5毫克。
● 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那拉曲坦時應監測血壓及心率。
● 那拉曲坦不能與麥角衍生物或其他5-羥色胺受體激動葯同時使用,必須合用時應間隔24小時以上。
● 那拉曲坦不能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同時使用,必須同時使用時應間隔兩周以上。
● 有冠心病危險因素的患者首劑應在嚴密的醫療監護下服用,並建議在服藥后立即監測心電圖。
● 本葯僅用於治療偏頭痛急性發作,不可作為預防給葯,也不可用於叢集性頭痛。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反應輕微,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血壓升高。
● 心悸。
● 快速型心律失常。
● 冠狀動脈痙攣。
● 偏頭痛發作次數增加。
● 缺血性結腸炎。
● 那拉曲坦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那拉曲坦不良反應包括
● 常見頭暈、睏倦、嗜睡、不適、疲乏、噁心、唾液分泌減少。
● 少見心悸、血壓升高、心律失常、心電圖異常、缺血性結腸炎。
● 偏頭痛發作次數增加、藥物所致的頭痛,可能呈劑量依賴性。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那拉曲坦與麥角衍生物及其他5-羥色胺受體激動葯(如舒馬曲坦、阿莫曲坦、佐米曲坦)合用時,可增強收縮血管的效應,增加血管痙攣的危險。
● 西布曲明與那拉曲坦及其他5-羥色胺受體激動葯合用時可導致5-羥色胺綜合征(表現為精神障礙、激越、肌痙攣、反射亢進、戰慄、震顫、腹瀉和共濟失調),應避免兩者合用。單獨使用5-羥色胺類藥物,於開始用藥和增量時也可能出現5-羥色胺綜合征;
● 貫葉連翹可能具有抑制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單胺氧化酶及其他幾種神經遞質的藥理活性,故貫葉連翹和5-羥色胺受體激動葯合用時存在潛在的增強5-羥色胺能效應,有導致5-羥色胺綜合征的可能性,兩者應避免合用。
● 與口服避孕藥(如炔雌醇)合用時,那拉曲坦的清除率可降低32%,而血葯濃度則略有升高,但藥效未發生改變。老年婦女使用激素替代治療時不會影響那拉曲坦的體內過程。
● 5-羥色胺受體激動葯與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藥合用時,可出現5-羥色胺綜合征,還可出現腦出血、腦血管痙攣和缺血性腦卒中。
● 妊娠期婦女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並諮詢醫生。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那拉曲坦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那拉曲坦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3]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4]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