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04〕2號)精神,設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省國資委),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根據省委決定,省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省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及企業(不含金融類行業)。
黨委書記:陳飛
主任、黨委副書記:叢培模
副主任、黨委委員:樊建軍
副主任、黨委委員:楊平
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長、黨委委員:朱映紅
副主任、黨委委員:張美誠
副主任、黨委委員:楊曉喻
副主任、黨委委員:盧光祖
副主任:陽望平
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總經濟師、黨委委員:彭冬福
巡視員:黃克蘭
巡視員:龍建威
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依照規定代表省政府向所出資的重要骨幹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對監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市州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六、根據省政府授權,負責對省直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七、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處室: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研究與法規處、業績考核與分配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產權管理處、企業改革發展處、企業改組處、監事會工作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黨委幹部部)、黨建工作處(黨委組織部)、宣傳與群眾工作處(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部)、人事處、機關黨委、紀委(監察室)、資本合作處。
直屬機構:國有企業監事會技術中心、維護企業穩定工作辦公室。
派駐機構:監事會一辦事處、監事會二辦事處、監事會三辦事處、監事會四辦事處、監事會五辦事處、監事會六辦事處。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製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編目》(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具體地址:長沙市五一大道351號省政府二院二辦公樓)查閱。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製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具體地址:長沙市五一大道351號省政府二院二辦公樓)查閱。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本機關當面受理點:本機關辦公室;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工作日:每周1-5;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公報、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辦公室;辦公地址:長沙市五一大道351號省政府二院二辦公樓;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每周1-5;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如下表所示),《申請表》也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