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廷旺

梅廷旺

梅廷旺,男,漢族,1963年9月生,福建浦城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入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

曾任南平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2015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南平市紀委立案審查。

個人簡歷


歷任浦城縣盤亭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水南鄉黨委書記,南浦鎮黨委書記;
1998年12月任浦城縣政府副縣長;
2003年10月任浦城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7年1月任閩北經濟開發區(閩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
2007年7月任閩北經濟開發區(閩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主任、閩北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2年3月任市委副秘書長(正處長級);
2012年5月任市委副秘書長(正處長級)、南平市委辦公室室務會成員;
2012年12月任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10月任南平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任免信息


2014年11月,南平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研究決定:免去梅廷旺同志的南平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工作分工


負責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召集並主持室務會。

人物事件


2015年8月,經中共南平市委批准,南平市紀委對市政府原秘書長梅廷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梅廷旺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他人禮金;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揮霍浪費公款,違反規定向有關人員送禮;違反財經紀律,違規發放補貼。
梅廷旺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梅廷旺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