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1651),山東新城人,貳臣,明末清初官吏,入《貳臣傳》乙編。
順治元年(1644),投降清朝,任原官。七月,擢左春坊左庶子,署少詹事,薦明翰林陳其慶、韓四維、林增志、張元錫等。十月實授少詹事,兼國子監祭酒。后改翰林院侍讀學士,兼祭酒如故。
順治二年(1645),請更定孔子神牌,復元制曰大成至聖文宣王,下禮部議,定稱大成至聖文宣先師。五月,任《
明史》副總裁官。七月,遷禮部侍郎。
順治五年(1648),進禮部尚書。
順治六年(1649),加太子太保。
順治八年(1651),順治親政,李若琳因與馮銓朋比為奸,革職為民,永不錄用。不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