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蘭,現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曾任河南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8年11月,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7年10月24日,
濮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濮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鳳蘭辭去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濮陽市第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2018年11月29日,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王鳳蘭同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