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辦理

公文辦理

目錄

正文


公文辦理,按照一定的原則和制度,正確辦理和完成從起草到發文、歸檔,從收文到閱處、復文、歸檔的各個程序與手續的總稱。按公文的來源和運轉的不同渠道,分為收文辦理和發文辦理兩大類。公文辦理歷來有明確的原則與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1993年修訂)要求:需要辦理的公文,文秘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擬辦意見送領導人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緊急公文,應當提出辦理時限。承辦單位應當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或者不適宜由本單位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交辦的文秘部門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