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留成
利潤留成
利潤留成亦稱“利潤提成”或“利潤分成”。指國營企業把一年實現的利潤按國家有關規定,留取一定比例歸自己支配的制度。留歸企業使用的利潤,形成企業的各種專用基金,主要用於生產發展、職工福利和職工獎勵等三方面。利潤留成兼顧了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把企業經營成果和職工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有力地調動了職工生產積極性,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這是中國在1958年為適應當時工業管理體制改革而建立的一種利潤分配製度,這種分配關係的改革,曾有利於提高企業經營的積極性。這個制度,在1962年,貫徹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中,暫停實行。1979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決定在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試點企業中再次試行利潤留成制度。1980年1月頒發了《關於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在國營工業企業中逐步推廣。
實行利潤留成,改變了企業利潤全部上繳國家、虧損全部由國家補貼的統收統支的狀況,使企業財力有所增加,對於擴大企業的自主權和調動企業的積極性,搞活經濟,發展生產,有明顯的作用。
但是,這種辦法也存在一些弊病:
①沒有完全擺脫吃“大鍋飯”的狀況,企業有利則分成,利多則多分,利少則要求調整,而虧損最終要由國家補貼,在確定基數和留成比例等問題上容易發生矛盾,國家同企業的分配關係固定不下來。
②由於企業之間的盈利水平差別很大,情況十分複雜,利潤留成基數和留成比例很難定得合理,往往造成企業間的苦樂不均。
③由於企業的上繳利潤要通過企業隸屬關係上交國庫,企業仍然不能改變對地方和部門的依附地位。利潤留成這種過渡辦法,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後來為利改稅的形式所代替。
實行利潤留成制度的企業,不再提取企業基金。基數利潤留成比例的確定,根據企業在被批准實行利潤留成制度時的上年度有關數額計算,公式如下:
基數利潤留成比例=應納入利潤留成範圍的5項資金的上年數×100%計算基數利潤留成比例的上年利潤總額
上式中分母為上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減去上年用於歸還技措貸款的利潤,加上占上年職工工資總額11氣的職工福利基金,再加上上年實際支付的經常性生產獎金。分子包括:①新產品試製費。一般企業按上年利潤總額的l%計算,新產品試製任務較多的企業按利潤總額的2%計算,機械工業企業按利潤總額的3%計算。②科研經費和職工技術培訓費。按國家撥給企業的實際數額計算。③職工福利基金。按上年職工工資總額的11%計算。④職工獎金。一般按企業標準工資總額的10%計算,少數先進企業不得超過標準工資總額的12%。⑤企業基金。在不超過上年職工工資總額的5%範圍內,由企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不同情況分別確定。增長利潤留成比例按照不同行業分別規定。其中煤炭、農機、郵電、民航企業為30%,冶金、機械、電子、化工、輕工、紡織、建材等企業為20%,石油、電力、石油化工和國外引進成套設備等盈利水平較高的企業為10%。企業必須完成產量、質量、利潤和供貨合同4項計劃指標,才能按核定和規定的留成比例提取全部利潤留成資金。在4項計劃指標中,每少完成一項,扣減應提利潤留成資金的10%(包括基數利潤留成資金和增長利潤留成資金)。這種辦法適用於增產增收潛力比較大的企業,也適用於生產正常、利潤比較穩定的企業。
利潤留成有3種基本形式:
①全額留成。即企業實現的全部利潤都按一定的比例留成,其留成比例,是按照前3年應得的基數利潤留成和增長利潤留成之和,占前3年利潤總額的比例,予以核定。這種辦法適用於生產正常、任務飽滿、利潤比較穩定的企業。
②超額留成。即企業計劃內的利潤不留成,超過計劃的利潤按一定比例留成。這種辦法適用於生產任務不足,利潤下降的企業。
③基數加增長利潤留成。即將企業的當年利潤分為基數利潤和增長利潤兩部分,當年利潤相當於或低於上年利潤的部分為基數利潤,超過上年利潤的部分為增長利潤,按照核定的比例(原則上一定3年不變)提取基數利潤留成資金,並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增長利潤留成資金。
當公司的現金股利分配增加時,可用於預期投資的利潤留成減少,意味著要更多地依賴於外部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在外源融資的信息成本作用下,這將使公司的綜合平均資本成本上升。而現金股利作為股東已實現的投資收益,不僅減少了股東的投資風險,更是股東實現投資回報的直接方式。然而,對於一個處於高速發展階段的公司來說,利潤留成作為公司發展的內部儲備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公司決策層在利用利潤留成進行投資決策時必須考慮預期項目的投資回報率是否滿足股東的要求。當預期投資收益率低於投資者的必要回報率時,向股東分發現金股利是公司的最優選擇。可以用圖來表示現金股利與利潤留成之間的權衡關係。
利潤留成
1.中國企業管理百科全書編輯委員會,中國企業管理百科全書編輯部編。中國企業管理百科全書(上)[M].企業管理出版社,1984年04月第1版.
2.劉星.財務管理[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