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ver

籃球術語crossover

crossover是一種籃球術語,意思指運用交叉步,快速過人,能熟練運用此技術的NBA球星有韋德、羅斯、艾弗森、凱里.歐文、克勞福德等人。在NBA里是指包括胯下運球、變向、插花在內的過人的技巧。

中文解釋


交叉步過人、大幅度變向、雙手交替運球,急速變向過人。
籃球上crossover的本義是交叉步/急速交叉步突破
crossover 是籃球術語。跨下運球、交叉步過人、大幅度變向等之意

代表人物


NBA有很多著名的Crossover選手,比如科比-布萊恩特、德里克-羅斯、賈馬爾·克勞福德、德懷恩·韋德、克里斯-保羅、德隆·威廉姆斯、斯蒂芬·庫里、凱里-歐文、肯巴·沃克、泰·勞森、阿倫-艾弗森等。
號稱Crossover之王的“甲殼蟲”蒂姆·哈達威

種類


CROSSOVER分為三種。
第一種叫做正常CROSSOVER,隨處可見一個球員一手運球,迅速的胯下運球,依靠速度向另一側突破。
第二種叫做——名字很可怕——殺手CROSSOVER。利用身體與頭部的晃動,配合以胯下運球,做向一側運球的假動作,隨即根據對方的防守傾向,向一側突破。
最後一種叫做雙CROSSOVER——這種胯下運球將是反覆的、簡單的胯下運球,並非依靠這一動作突破,而是希望依靠此舉造成對方的瞬間愣怔、失去平衡。
正常CROSSOVER
第一種叫做正常CROSSOVER,也就是最一般的CROSSOVER.這種CROSSOVER最早是由奧斯卡羅伯特森在60年代大量使用。在現如今的賽場上,也是隨處可見的。它很古樸,但卻實用。對於當代球員來說,似乎已經成為一項基本功了。
如果在比賽中若想使用此類CROSSOVER過掉對手的話,有兩點很重要。
一是動作要快,二是動作幅度要大。這個動作,對球員身體的速度、爆發力是有一定要求的。
年輕時的科比、麥迪,以及未受傷的羅斯,就經常做大幅度快速的體前變向過人動作,一下子就能過掉對手。
殺手CROSSOVER
殺手CROSSOVER。“利用身體與頭部的晃動,配合以胯下運球,做向一側運球的假動作,隨即根據對方的防守傾向,向一側突破。”
殺手CROSSOVER,這種招式並不依靠第一種的速度,也摒棄第三種的複雜和長時間控球。它是一種猶如殺手開槍一樣的瞬間交鋒:攻防兩端的重心、判斷與經驗在不到一秒的時間中交鋒,瞬間決出勝者。
蒂姆·哈達威總是能夠成功刺殺他的對手:他的胯下運球猶如行雲流水,他矮壯的身軀為他帶來了便利——當然也在防守端付出相應的代價。在他25歲那年開發出優秀的三分技巧后,他便無法防禦。他每晚用一個簡潔的動作晃開對手,隨即拋射、上籃、分球,或是使出那標誌性的、舉火燒天式三分球。他是這方面的大師,歷史上無可比擬。
雙CROSSOVER
雙CROSSOVER。這種就是球員連續、反覆的做變向、胯下運球,運用節奏感時對方失去重心和平衡,過掉對手。這種CROSSOVER,要求球員有很好的節奏感,這是一種運用節奏的變化來過人的技術。
這類CROSSOVER動作,能否完成得很好,主要取決於你的腿部肌肉的力量,身體重心的調節和迅速改變,以及機動靈活的思維。再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你的控球技術一定要過硬才行。
阿倫艾弗森是此類CROSSOVER的代表球員,生涯有很多經典的CROSSOVER,其中包括戲耍喬丹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