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貿易

壟斷貿易

壟斷貿易對西方資本原始積累起了巨大作用,但不適合工業資本剝削的需要。壟斷貿易公司繼續把東方的產品大量運往西方,對西方製造業的發展不利,西方製造業急需在東方打開銷路,壟斷貿易公司卻壟斷東方市場,不許私商插足,再加上壟斷公司統治殖民地只在表面掠奪,不思開拓,造成殖民地經濟衰敗,百業萎縮,嚴重影響了未來轉變宗主國商品市場和原料產地的前景。新興工業資本的代言人早就提出了打破壟斷,實行自由貿易的必要性。但對於商業壟斷權東印度公司商業寡頭仍緊緊不放,並得到保守的政黨勢力的支持。但在工業資產階級勢力擴大后,在進步勢力的壓力下,1813年議會才通過法案,取消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貿易壟斷權,但茶葉貿易除外,對中國的貿易壟斷權仍保留。1833年才全部被廢除。從此,英商可以自由來往於東西方之間,不再有任何限制。當東印度公司仍作為殖民地政權存在,直到1858年。

基本介紹


荷蘭東印度公司1799年解散,與荷蘭1795年成為共和國有關。
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權也隨法國大革命爆發,波旁王朝垮台<1789>有關。
各國在非洲的特權壟斷公司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已隨著奴隸貿易的結束。
1813-183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貿易壟斷權的最後廢除,標誌殖民史上以突出特色的擴張時代而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