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安色林
米安色林
米安色林是一種葯,主治抑鬱症。適用於藥物治療的各型抑鬱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鬱癥狀。成人:開始時每日一片,根據臨床效果逐步調整劑量,有效劑量為每日1~3片(一般為每日2次)。
● 通用名:米安色林
● 別名:甲苯吡、米塞林
● 英文名稱:Mianserin
● 米安色林是為四環抗抑鬱葯。具有明顯的鎮靜作用,臨床主要用於治療抑鬱症。
● 米安色林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抑鬱症,亦可用於治療原發性焦慮症或伴有抑鬱的焦慮症。
● 米安色林通常製成片劑。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米安色林片劑:10毫克;20毫克;30毫克;60毫克。
● 對本品或製劑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 躁狂症患者禁用。
● 嚴重肝病患者禁用。
● 心血管疾病患者需謹慎使用。
● 癲癇、糖尿病患者慎用。
● 青光眼、排尿困難,痙攣史患者慎用。
● 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謹慎使用。
●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立,應慎用。
● 米安色林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米安色林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米安色林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米安色林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片劑在服用時,不要咀嚼、壓碎,應該整個吞服。每天按時、按量服用。不要自行隨意加量、減量或者超期用藥。
● 開始口服10毫克,3次/日,以後逐漸增加。有效劑量為30~90毫克/天,最大劑量可用至120毫克/天。老年患者一般不超過30毫克/天,必要時應緩慢增加劑量。每日量可分次服,但最好能於睡前頓服(夜間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臨床癥狀改善後,仍應維持幾個月的治療。
● 老年人容易誘發體位性低血壓、搖晃等癥狀,因此老年人用藥應從低劑量開始給葯,同時觀察患者狀態慎重用藥。
●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確立,肝臟、腎臟、心臟和大腦等重要器官尚未發育完全,因此用藥不同於成人,需要嚴格遵醫囑用藥。
● 老人因器官功能衰退,對藥物的依從性、耐受性較差,容易出現不良反應,請遵醫囑酌情減量用藥。
● 抑鬱症患者有自殺意念,可能企圖自殺,因此這些患者在給葯初期以及變更給藥劑量時,應密切觀察患者狀態和病情的變化。
● 有報告稱,有可能會引起焦慮、緊張、激越狀態,雖然因果關係不明,但這些癥狀或行為會使基礎疾病惡化或出現自殺意念、自殺企圖、傷人行為。因此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患者狀態和病情變化,發現上述癥狀惡化時,應及時就診,逐漸減少服藥劑量。
● 為防止過量服藥自殺,對有自殺傾向的患者開具處方時,將1次的處方天數控制在最小限度內。
● 向患者家屬充分說明自殺意念、自殺企圖、興奮、攻擊性、易怒等行為變化和基礎疾病惡化等的發生風險,叮囑其與醫生緊密聯繫。
● 抗抑鬱葯(SSRI以及其他)短期安慰劑對照試驗的合併分析表明,在初始治療過程(一般是第1至2個月)中,這些藥物增加患有嚴重抑鬱障礙(MDD)和其他精神疾病的兒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歲)出現自殺觀念和/或行為的風險。
● 突然減小劑量或中止給葯有可能引起震顫、焦躁、焦慮等戒斷癥狀。中止給葯時必須慎重,應逐漸減小劑量。
● 本品有可能引起QT間期延長、室性心動過速(包括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心室纖顫,因此慎用於有QT間期延長、明顯的心動過緩和低鉀血症患者。
● 本品稍有抗膽鹼作用,青光眼、排尿困難或高眼壓等患者應用本品需慎重。
● 本品稍有心功能抑制作用,也可能會引起代謝排泄障礙,心臟疾病、肝損害、腎損害患者應用本品需注意。
● 癲癇等驚厥性疾病或有上述既往史的患者應用本品可能出現驚厥。
● 躁鬱症患者應用本品有可能出現躁狂、自殺企圖。
● 腦器質性損傷或易患精神分裂症患者應用本品有可能使精神癥狀惡化。
● 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應用本品有可能出現糖耐量下降。
● 服用本品期間,不能駕車或操作機械。
● 用藥期間的頭3個月,每4周應查一次血常規。當患者出現發熱、喉痛、口炎時,應立即停葯。
● 當患者同時有糖尿病、心臟病、肝或腎功能不全時,應採取常規預防措施,並嚴密檢查其同時服用的其它藥物劑量,雖然鹽酸米安色林治療時並不一定發生抗膽鹼能副作用,但對窄角型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應加強觀察。
● 過量服藥應爭取儘快洗胃,及時對症和支持處理。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如反應輕微,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低血壓。
● 黃疸、抽搐。
● 血糖水平改變。
● 肝功能異常。
● 骨髓抑制。
● 男性乳腺發育。
● QT間期延長、室性心動過速(包括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心室纖顫。
● 血常規異常。
● 米安色林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肝功能障礙、黃疸(發生率尚不明確):有可能引起伴有AST、ALT、γ-GTP、Al-P、總膽紅素等明顯升高的肝功能障礙、黃疸,應密切觀察,發現異常時應中止給葯,並採取相應措施。
● 痙攣(發生率尚不明確):有可能引起痙攣,發現異常時應中止給葯,並採取相應措施。
● QT間期延長、室性心動過速(包括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心室纖顫(發生率尚不明確):有可能引起QT間期延長、室性心動過速(包括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心室纖顫,應密切觀察,發現異常時中止給葯,並採取相應措施。
● 嗜睡、頭暈、直立性低血壓、血糖的水平改變、皮疹等。
● 骨髓抑制,表現在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或缺乏、再生障礙性貧血。
● 癲癇發作、輕度躁狂。
● 男性乳腺發育,乳頭觸痛、出汗、水腫、多關節痛。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米安色林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中藥等。這些藥物與米安色林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具有CYP3A4酶誘導作用的藥物,如卡馬西平、苯妥英鈉等,有可能促進本品代謝,從而降低本品的血葯濃度,削弱本品的作用。
● 中樞神經抑製劑,如巴比妥酸衍生物等,有可能增強藥物相互作用,但作用機制不明。
● 不可合用MAOIs,至少在後者停用14天以後才可使用本品。
● 至少停用本品1周后始可開始使用苯乙肼。
● 本品合用胍乙啶、肼屈嗪、甲基多巴、普萘洛爾、可樂定時,應監測血壓。
● 尚未確立妊娠期間的用藥安全性。孕婦或有可能懷孕的婦女,使用前請諮詢醫生。有報告顯示,本品可轉移至人乳。哺乳期婦女使用前應諮詢醫生。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米安色林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米安色林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5] https://www.drugs.com.